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小王近日感到很困惑,自己在市区前观巷一家美容机构接受祛痘治疗,前前后后耗了2年时间,花了近1万元,可脸上的痘痘却丝毫没有减少。小王称,当初该机构口口声声说治不好痘不收钱,但现在却不“买账”了,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2年前,我和朋友在市区解放路逛街,无意中接过别人递过来的一张宣传单,内容正好是关于祛痘的。”小王回忆说,自己脸上有很多痘痘,一直想把它治好,看到宣传单上说治不好不收钱,而且地点就在不远处的前观巷,所以就决定去看看。
据小王描述,当时其两边脸颊均有十几颗痘痘,面部其他部位也散布着一些较小的痘痘。该店工作人员对她说,只要坚持做完一个疗程,再购买他们的护肤品配合使用,肯定能治好,有很多学生就在他们这里拿掉了“痘痘”这块心病。
免费体验了一次治疗后,小王交了1000元治疗费,这1000元包括一个疗程12次治疗的费用。在一个疗程的治疗期间,小王又买了配套的护肤品,花了几千元钱。“他们会一边治疗,一边推荐护肤品,说如果不配套使用,前面的努力就白费了。”小王说,虽然不是很情愿,但综合考虑之下还是买了。
不过,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痘痘不但没有减少,还出现了瘙痒、流脓等症状,这可把小王急坏了。
最后,小王还是决定去医院接受治疗。从目前治疗的情况看,已无大碍,痘痘已经消退了很多。但当她拿着病例去该店要求退款时,店家称他们是在帮她排毒,等到皮肤里的毒素没了,就会好的,因为她没坚持下去,所以才会这样。
笔者就此问题请教了相关医生。医生说,痘痘有很多种,出痘的原因也有很多,王同学主要是雄激素分泌过多,才会长出这么多痘痘。市面上的一些美容机构没有弄清楚患者的状况,盲目治疗,不仅皮肤容易感染,痘痘还可能越长越多。
对此,消保委人士强调指出,今年《新消法》第45条规定: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相关人士建议消费者,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依法向相关部门投诉,要求经营者合理赔偿,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凡注有"浙江在线绍兴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绍兴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绍兴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绍兴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绍兴频道"的电头。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7号 短消息代码证:浙号[2006]00072-B011
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之处,请联系管理员。凡标为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转载或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