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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热水袋一灌水就成“炸弹”
在小店买的货要退赔还挺难
2014年12月02日 08:43

  天越来越冷,热水袋也是暖冬的必备品。前天,市民吴女士却因此犯了愁。“本以为买到了‘好货’,没想到一次都没用上就报废了。花了钱就算了,还把手给烫了,找店家赔偿损失,却不受待见。”

  “前天买完菜路过市区塔山,一家饰品店刚好在搞促销,我看着一个有着狗熊图案的热水袋很可爱,就买回了家。”吴女士说,表面看上去,这个热水袋质量还不错,价格也很实惠,只要15元,所以自己很满意。

  回到家后,吴女士便开始试用。“我把烧好的热水灌到水袋里,但盖子拧好不到一分钟,热水袋就‘嘭’地一声炸开了,手顿时被烫得红肿。”吴女士回忆说。

  吴女士先将烫伤的左手用凉水冲洗了片刻,后在小区附近的药店做了处理。“这个热水袋肯定有质量问题。”吴女士感到很懊恼。随后,她带着热水袋和处理伤口花费的7元发票,去找卖热水袋的商店讨说法。

  然而,事情并没有吴女士想像的那么顺利。“不道歉就算了,还说不关自己的事。”吴女士说,店主不同意赔偿自己的损失,说是促销商品都需要顾客确认好质量问题后自愿选择购买,店家不承担任何这方面的责任。

  了解情况后,笔者联系了该店店主,说法与吴女士提供的信息一致。随后,笔者联系了市区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徐律师。徐律师说,促销的商品质量也要符合要求,不能因为促销而逃避责任。如果消费者能够拿出在该店购物的小票或相关凭证,并且能证明是非人为原因造成的商品损坏,店家是需要进行赔偿的。

  不过,由于吴女士购买热水袋的这家商店没有提供相关购物凭证,而热水袋是否人为原因损坏也很难验证,所以,消费者要拿到赔偿金比较难。

  经过近半小时的交涉,商家和消费者最终都选择了退一步,商家退还了消费者15元的热水袋钱,而烫伤花费的7元钱,由消费者自理。

  业内人士表示,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购物小票,如果物品出了问题,该小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凭证。在选择商品时,特别是促销商品,对质量和相关商标的检查千万不能马虎,以利日后维权。

来源: 天天商报     作者: 陈琪     编辑: 筱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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