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绍兴01月28日讯(记者 傅菊妹)今天上午,绍兴市中级法院和绍兴市环保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至2012~2014年以来绍兴各项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审判状况。据统计,3年间绍兴法院共受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29件,69个单位和个人被严惩。其中一家企业被处罚金2000万元,这也是至今为止浙江法院系统对省内环境污染企业开出的最重罚单。
2013年以前,绍兴市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数量还较少,但随着“双重”战略实施和“五水共治”专项整治活动的推进,绍兴查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力度的不断加大。案件数量继而大幅上升。据统计,相较于2013年,2014年受理案件数上升1150%、审结案件数上升2300%、判决罪犯数上升700%。
由于绍兴纺织印染、医药化工企业所占比重较高,一些企业主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偷排废水、倾倒印染污泥等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频发。三年来,一些严重污染环境,特别是水环境的重大案件仍时有发生,其中5起案件排放、倾倒污染物超过1000吨,最多排放有毒废水23000吨、非法倾倒印染污泥10000余吨,造成河道、田地和饮用水严重污染。
记者了解到,因涉及环境违法犯罪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的人员包括9名企业法人代表和31名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占到了刑拘总人数的47%。如浙江汇德隆染化有限公司违法向环境倾倒危险废物案,企业老板严海兴等15人被移送公安刑事拘留机关,13人被起诉,同时被处罚金2000万元。该判决系浙江法院对省内环境污染企业开出的最重罚单。
相比其他民事、刑事案件,环境案件对质量标准、污染定性、损害评估等专业性要求更为突出。为此,绍兴法院结合实际情况,专门指定越城区、上虞区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统一负责全市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审判,加快了环境案件的办理速度和质量,扭转了以往公众对环保执法偏软、刚性不足的印象。这也初步基本形成了绍兴环保司法联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
2015年1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正式实施,绍兴在做好污染减排、生态建设、污染整治等工作的同时,将继续保持对环境污染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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