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王女士在柯桥一家酒店办婚礼酒席。高高兴兴地忙碌一整天,等到婚宴结束散场,王女士却发现,酒席中用剩的几条香烟不见了,这会是谁拿的呢?王女士随后与酒店方交涉,通过酒店监控,最终找到了这个偷香烟的贼。近日,柯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5年12月底,王女士和老公在柯桥一家酒店预订了婚礼酒席。婚礼正式开始前,王女士让老公朋友和亲戚帮忙,在每桌酒席上放置香烟。帮忙的亲友将烟分好后,把多余的2条半中华烟放在了宴会厅专门放置物品的桌上,并将此事告知了王女士。
晚上9点多,酒席结束,亲友陆续离场。王女士也准备与酒店方结算费用。然而,结算费用过程中,细心的王女士忽然发现,之前剩余的香烟不见了。
“那天发现这件事后,我们就跟酒店的人交涉了下,因为时间比较晚了,当晚也顾不上去查。”王女士说。第二天上午,王女士就接到酒店通知说通过监控已经查出来是谁偷的烟了。
王女士赶到酒店查看监控。监控显示,当晚有两名男子起先站在婚宴厅门口,随后两人前后脚地走到了放香烟的桌子前。一人在前遮挡,一人则用自己携带的衣服迅速包裹2条半的香烟,最后趁着没人注意,两人溜出婚宴厅。
监控录像看到这里,王女士马上报警。第二天,犯罪嫌疑人刘某和马某就被警方抓获。
审讯中,马某交代,他与刘某是某音响公司的架子工。当天,公司接了王女士婚礼舞台搭建的活。由于当天下大雨,马某和刘某早早地来到了王女士的婚礼现场,准备等婚礼结束拆卸舞台架子以备下一场之用。在婚礼开始后不久,眼尖的刘某就发现了婚礼现场多余的几条香烟被放在了门口不远处的桌子上。
于是,监控中的一幕就上演了。两人偷得香烟后,马某随即将其中的一条给了刘某,剩下的自己留着准备过年的时候,可以拿来款待亲友。
没想到三天后,两人就被警方抓获。案发后,两人及其所在公司赔偿给受害人王女士5000多元现金。
日前,柯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马某因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刘某因案发时未满18周岁已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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