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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首起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案获赔4.1万余元
2015年03月05日 08:51

  昨日下午,柯桥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卢宝良和“中国人寿”柯桥区支公司负责人等,来到湖塘街道宾舍村村民钱炳泉家,送上4.1万余元人身意外伤害理赔金。拿到理赔金后,钱炳泉满心感激:“真是太谢谢了,这笔钱对我们家来说很重要。”

  钱老伯的大女儿曾是听力一级、智能低下残疾人。今年2月中旬,她从楼梯上摔下后,不幸身亡。宾舍村村干部得知这件事后,第一时间帮助钱家人联系上了“中国人寿保险”柯桥区支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方立即上门核实情况,并最终给出了4.1万余元的理赔金,其中“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亡”理赔金额为4万元,1100余元则是其身前医院抢救医药费用理赔金额。

  据了解,这是柯桥区首起“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险”理赔案例。今年1月1日起,柯桥区政府出资90余万元,给所有柯桥区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的残疾人一旦发生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伤残,甚至生病、住院之类的情况,都将享受到不同程度的理赔金。

来源: 柯桥日报     作者:     编辑: 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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