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柯桥区调整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困难对象就医将享受更多社会救助。这是昨日记者从柯桥区民政局获悉的信息。
目前,柯桥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对象分为四类,分别为特困供养人员;低保、重点优抚、农村“三老”人员、因见义勇为致病致残造成生活困难对象;低保边缘对象,因病致贫家庭中患重大疾病的对象;其他患重大疾病的对象和参加本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年及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中患重大疾病的对象。
调整后政策将从两方面提高救助封顶线,加大救助力度。在基本救助方面,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比例为100%,低保对象救助比例为90%,低保边缘、因病致贫对象救助比例为70%,这些对象救助金额上不封顶。其他困难群众经医保报销后报销范围内的自理、自付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的,2万元以上部分救助75%,救助封顶线从8万元提高到15万元。
在特殊救助方面,医保报销范围外的治疗性自费医疗费用,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救助比例90%,救助金额上不封顶;低保边缘、因病致贫对象救助比例70%,救助封顶线从8万元提高到15万元。
据介绍,新一轮的政策能让更多普通市民享受更多救助,能有效加大对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力度,进一步减轻患重大疾病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减少因病致贫现象发生。
据悉,2014年,柯桥区医疗救助资金支出共3316万元,救助27万余人次。根据新的政策,全区共安排医疗救助资金4350万元,其中区财政3500万元,区慈善资金8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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