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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新政实施近一月 贷款数量增五成
2015年04月30日 08:50

  二次贷款和首次贷款“门槛”先后降低,首次推出“异地贷款”……本月起,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新政陆续实施。记者昨日从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新政实施近一个月,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职工大幅增加。

  今年年初,市政府出台有关政策,加大公积金贷款力度,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户为单位,最高额度提高到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60万元。4月,又先后放宽了住房公积金二次贷款和首次贷款的条件。其中,4月1日起,二次贷款首付比例降至30%,并按基准利率执行;而从4月13日起,首次贷款首付比例最低降至两成。

  记者了解到,4月1日新政实施第一天,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出现了排队办贷款的场面。当天共计办理44笔贷款,是平时的三倍左右。“从4月1日到28日,市本级共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1.72亿元,比3月增长53.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表示,在发放的贷款中,60%以上为首次贷款,二次购房贷款占比近40%。

  业内人士指出,不论对于购买首套房还是改善型住房的职工,公积金贷款新政都减轻了购房和还贷压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楼市刚性需求的释放。

来源: 绍兴日报     作者: 记者 吕禹     编辑: 金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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