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四川成都的李女士接到一个推销纪念币的电话,听信推销,她前后共花费近4万元购买了9套纪念币,用于收藏。
半年后,之前推销纪念币的业务员陈伟主动联系李女士,告知她购买的纪念币已经升值,有人想要回收这些纪念币,如果她有意向出售的话,对方可以代为办理相关手续,但是需要缴纳拍卖会的入场费1万元。
李女士心动之下,就给陈伟转账了1万元。之后陈伟以出售纪念币需要公证等理由,又向李女士索要了10余万元,但是出售纪念币的事情却迟迟没有消息。李女士联系陈伟询问时,对方推托交易推迟了,李女士这才起了疑心,明白自己陷入对方编织的骗局,上当了。至此,李女士购买纪念币花了近4万元,又被销售纪念币的业务员忽悠“帮忙拍卖”,需要缴纳入场费、公证费等费用,被骗走10余万元。
原来,推销纪念币的业务员陈伟所在的公司是诈骗公司,他们利用电话推销伪劣产品,虚构电视购物中奖等方式进行欺诈,很多人像李女士一样购买了所谓的收藏品,其实只是伪劣产品,其中诈骗公司的利润高达一半以上。李女士购买纪念币已经是上当受骗了,可是诈骗公司的业务员陈伟却对李女士进行了二次诈骗,他利用李女士想通过收藏纪念币升值赚钱的心理,伙同公司里的业务员邓明等人,忽悠李女士拍卖纪念币,最终“入场费”“公证费”等10余万元进了自己的钱包。
5月5日,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审查此案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陈伟、邓明等人事前共谋,虚构事实,通过电信营销欺诈被害人财物,且数额较大,涉嫌诈骗罪,对陈伟、邓明等人批准逮捕。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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