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绍兴6月5日讯(记者 傅菊妹 通讯员 胡剑飞)一对情侣交往数月,只因女方家人反对,于是提出分手。男子要求面谈,两人相约在宾馆内交谈,女子坚决分手,男子同意。
当晚,两人在宾馆过夜,男子越想越气,由爱生恨,隔日一早,他偷走女子手机以作“补偿”。女子醒来见手机不见,事后向男子追讨未果报警,男子随后被抓。
近日,柯桥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盗窃案,被告人刘某因犯盗窃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去年5月,女子小柳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男子刘某,两人交往成为男女朋友。然而,交往才三、四个月,因小柳家人反对,小柳在电话中告诉了刘某自己家里人的想法。此时两人都不提及分手,而是私下断断续续交往了几天。一个星期后,小柳通过电话正式向刘某提出分手,刘某不答应,要求见面谈。
同年10月1日晚,两人在柯桥某宾馆房间面谈。见面后,小柳还是决心分手,刘某挽留没效果后也没有再强求。由于时间较晚,两人当晚在房间过夜。躺在床上的刘某左思右想,觉得自己真心对待小柳,却换不来真情,精神很受伤,必须得到补偿才行。
第二天一早,刘某做出了一件糊涂的事情。他趁着小柳还在熟睡,偷偷将其手机盗走。醒来的小柳见刘某已不在房内,自己的手机也不翼而飞,随后借自己哥哥手机向刘某追讨。
刘某决心拿手机作补偿也没准备还给小柳,不仅如此,他还将自己出租房内的生活用品一并搬回了老家。
无奈之下,小柳只好报警。警方通过调查在绍兴越城区一网吧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面对审讯,刘某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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