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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卫”等15种药纳入绍兴市本级大病保险
2015年08月22日 08:41

  患了重病大病,除了身体的病痛外,昂贵的医疗费成了患者康复的拦路虎,很多家庭因此因病致贫。日前,记者从绍兴市社保部门获悉,格列卫等15种药品将纳入市本级大病保险,对于癌症患者来说,这是一个好消息。

  这些药品以治疗癌症等大病重病为主,如格列卫主要治疗白血病和胃肠间质瘤,力比泰主要治疗肺癌,爱必妥主要治疗头颈部鳞癌和大肠癌等。但是这些针对常见的、发病率较高的恶性肿瘤治疗药品价格大多十分昂贵。以格列卫为例,一盒120粒,可以吃一个月,但价格高达2.4万元,一年用量的价格达到二三十万元;而服用爱必妥,一个月要花费6万~8万元。

  记者了解到,本次实施的药品范围是在统一实施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前的过渡期间内,这些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纳入市本级大病保险,以后根据浙江省大病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此次保障对象是市本级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补助标准是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医保参保人员使用特殊药品累计发生的总医疗费用,大病保险补助起付标准为2万元,最高限额为30万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补助50%。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医保参保人员使用特殊药品累计发生的总医疗费用在2万元(含)以下的,其8000元以上部分,补助50%;累计发生的总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最低补助6000元。医保参保人员在年度中参保的,其大病保险待遇起始时间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起始时间一致。特殊药品的支付价格,按照省人力社保部门谈判后确定的价格执行。

  据悉,经特殊药品生产经营商申报,近日全市特殊药品零售药店和诊疗医疗机构已经确定,市民可以通过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而相关药品的责任医师名单,可向公布的医疗机构临床科室或该医疗机构的医保管理部门咨询。需要使用特殊药品的医保人员,应携带相关病历资料到市社保局办理登记手续。特殊药品的适用人群、适应症、用法用量等严格以药品说明书为准,超说明书使用的相关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这一政策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发文前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特殊药品费用,可以凭相关病历资料和原始发票到市社保局按规定报销。

  纳入浙江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药品名单

  格列卫: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胃肠间质瘤

  力比泰:治疗肺癌(化疗)

  易瑞沙:治疗突变的肺癌(分子靶向药物)

  里葆多:治疗广谱化疗药

  爱必妥:治疗头颈部鳞癌、大肠癌

  晴唯可:治疗白血病(抗排异药物)

  赫赛汀:治疗乳腺癌、胃癌

  诺其:治疗血友病

  美罗华:治疗细胞淋巴瘤

  类克:治疗类风湿

  福斯利诺:治疗高磷血症(常见于肾透析并发症)

  泰欣生:治疗鼻咽癌

  索马杜林:治疗癌综合征、肢端肥大症

  复泰奥:治疗骨质疏松

  ATG-Fresenius S:治疗抗排异药物

  

来源:     作者:     编辑: 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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