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单位基建工程、药品购销、医疗器械采购等事项,一些人动起贪念,从中“捞油水”。昨天,越城区法院通报3起受贿案,属于卫生系统的系列腐败窝串案。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傅某、陶某、许某等人,均因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并最终都被判了刑。
基建、药品成腐败“糖浆”
在通报的几起腐败案中,记者注意到,涉案人员均是卫生系统的基层工作人员,而且都因在医疗器材采购中收受好处而东窗事发。
许某原是柯桥区湖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而陶某则是越城区陶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经越城区法院审理查明,在2011年7月至2015年春节前,许某在先后担任绍兴市越城区富盛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浙江省绍兴县富盛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利用全面负责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医疗器械采购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和便利,先后多次收受宣某所送现金、物品等合计13万余元。
而陶某2010年至2015年春节前后,在担任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浙江省绍兴县陶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利用全面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医疗器械采购、所代理药品进入卫生局用药目录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建装修工程承接等事项中,同样为他人牟利,从中得到8万多好处费。
越城法院审理认为,两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犯受贿罪。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陶某被判5年2个月。
结婚、买车也是“笑纳”借口
在这些人犯案的过程中,记者注意到,以权谋私的借口和理由有一大堆。要配眼镜了,让对方给予支付配镜费;要买汽车保险了,让对方来埋单;要购买汽车了,也找个付款人……
傅某,今年4月15日被绍兴市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调查。此后,其在府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办公室被带走,并被双规。在此之前,其身份是绍兴红十字会医院院长、府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5年初,傅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绍兴一家医疗器械公司的经理宣某在医疗器械采购等方面提供帮助和便利,先后多次收受钱款共9.8万元。医院采购B超诊断机、计算机放射成像系统CR等器材,傅某从中收受回扣。
就连儿子结婚、买车等,也成了傅某“笑纳”的借口。2012年初,宣某为和傅某搞好关系,并感谢傅在采购医疗器械方面提供的帮助和便利,在傅儿子结婚时,送给傅现金8000元。2010年11月,傅因儿子买车向宣借款10万元,之后归还了5万。去年宣某为示感谢称不用归还时,傅予以默认。
对于这些情节,越城法院认定傅某构成受贿罪。近日,法院作出判决,傅某被判有期徒刑6年,除赃款予以没收外,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凡注有"浙江在线绍兴"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绍兴"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绍兴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绍兴",并保留"浙江在线绍兴"的电头。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7号 短消息代码证:浙号[2006]00072-B011
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之处,请联系管理员。凡标为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转载或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