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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遭拒双方常常对簿公堂 保险条款含义不明常有分歧
2015年08月29日 08:49

  车险、房险、意外险……近年来,保险产品层出不穷,为消费者管理风险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少纠纷。尤其是随着家庭车辆保有量的猛增,让保险纠纷案件一直呈高位增长态势。昨天下午,越城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从2011年~2014年四年时间的保险纠纷案件审判状况。记者发现,车辆保险引发的纠纷案占了保险纠纷的近9成,值得引起重视。同时,也给市民提个醒,加强对保险条款的认识,可以避免理赔环节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

  据了解,从2011年至2014年来,越城法院共受理各类保险纠纷案件466件,尤其是2012年呈现爆发式增长,同比收案数上涨七成。此后,此类案件以每年10%的增长率上涨。保险案件成为民商案件中仅次于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的新领域。

  而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我市汽车市场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猛增,近四年涉车险业务的保险合同纠纷达426件,占整个保险纠纷案件总收案数的91.4%,成为保险纠纷案件的“重灾区”。这些车险案件,主要包括高保低赔、无证驾驶、酒驾、肇事逃逸、疲劳驾驶、暴雨等多种类型的车辆保险案件。

  “尤其是六七月份的梅雨季节,又逢台风多发天气,在此期间因机动车发动机进水或者涉水行驶导致的保险纠纷显著上升。”有关法官说,车险案件矛盾较为集中,此类案件往往因政策法规调整或气候变化而在短期内呈现出明显增长的趋势。比如,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理赔时遭拒,从而引发纠纷。或是保险公司以事故因为行为人酒驾被保车辆而引发拒赔,从而导致投保人异议的纠纷。

  据法官介绍,保险纠纷的发生大多是因为保险条款引起的。

  保险合同中,有部分条款涉及专业性、技术性的词语,双方对保险条款的具体含义存在明显的分歧而导致纠纷发生。比如“猝死”一词,是否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范围,往往引发争议。又如,保险合同中对“第三者”理解不同,由此导致的意外情形是否可以保险获赔等纠纷。

  昨天的发布会上,有关法官说,保险格式合同往往是保险公司单方制作的,对被保险人关注的定损标准、评估机构的选择等问题,通常未作明确约定,也没有全面披露理赔的服务流程导致纠纷发生。同时,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的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也未能全面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容易为纠纷埋下隐患。

  因此,作为消费者市民,在给自己的车辆上保险前,最好先看清楚条款。在签名之前,最好明确一些专业术语的含义。

来源:     作者: 记者 汤桂平 实习生 俞若慧     编辑: 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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