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了10多年的婚,居然发现当初的婚姻是个骗局!最近斗门的傅某有些郁闷,等“妻子”苦苦等了15年,到头来却像一个梦。
17年前,也就是1998年5月份,越城区斗门镇的大龄青年傅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湖南祁阳县三口塘镇女青年邓某。因为是大龄,两人立马就谈婚论嫁了。婚姻毕竟是人生大事,傅某也不想让女方吃亏,为此又送彩礼,又办喜酒,还帮女方购置了嫁妆。两天后,两人就去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
为了这场婚姻,傅某花光了多年的积蓄。但好景不长,婚后因双方语言不通、生活习惯不同等因素,经常发生争吵。2000年9月,一场吵闹后,邓某竟不辞而别。更没想到的是,她这一走就走了15年。
15年的找寻,15年的等待,傅某得到的消息均是“下落不明”。无奈之下,最近傅某起诉到了越城区法院袍江法庭,准备通过法院来了结这一段姻缘。不过让他郁闷的是,这事连法院都感到难办!
承办法官在庭前审查中发现,邓某的身份信息可能有误!据承办法官介绍,事后他们与邓某身份信息上的湖南祁阳县三口塘镇政府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但却被告知当地并没有邓某这个人。之后,承办法官又赶到绍兴市档案馆调查双方的婚姻登记原始资料,赶往公安部门进行全国人口信息库的查询,结果发现在全国人口信息库中,均没有邓某的身份情况,这说明被告身份证是假的,且无法知道被告的下落。无奈,越城法院最终裁定驳回原告傅某起诉。
对于此案,越城法院有关法官解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案件要起诉,有明确的被告是必须条件。但从傅某的情况看,很明显对方是利用虚假身份登记结婚,因此法院只能对这起离婚案件依法予以驳回。假身份怎么也能成功登记结婚?有关法官说,这个问题只能向民政部门咨询了,目前傅某只能找民政部门去宣告婚姻无效或撤销。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场婚姻是个骗局,傅某还是个“未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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