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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三证领取后再交付”但三证究竟啥时候能领?
2015年12月30日 15:38

  投诉记录(维权热线13587339059):我姓丁,碰到件事情想请汤妹帮忙。

  今年9月20日,我通过中介看了“跨湖人家”的一套二手房,当时我对房子还是比较中意的,不过房子还没有产权证。但当时中介和房东都说,房子大约10月底就可以领三证了。因此,9月25日,我通过中介签了一份合同,预交定金1万元。根据合同约定,等三证领出以后,我付清余款后再交付房子。

  可现在问题来了,说好10月底能领证却领不了,到12月底还说不能领。那么,证究竟什么时候能领呢?我觉得,既然不能明确啥时候能领证,这房子我就不要了。我要求退还我的1万元定金,可房东不肯退给我。

  说10月底可以领证,现在领不了,是否属于欺诈行为。既然是欺诈,就该退我钱。另外,我后来打听到,这个房子属于小产权房,房产证很难办出来,既然如此他们还和我签合同,说明是故意欺骗我。但这个事情房产中介现在不肯管了,让我自己找房东去说。为此,我想请汤妹帮忙。

  汤妹调查:根据丁师傅的反映,昨天汤妹联系了“东南房产”中介。相关负责人表示,房东的这套房子是有产权房票和拆迁协议的,这个情况原先丁师傅都是知晓的。他现在说不要买了,可房东已经退了租,他作为中介来说也相当为难。至于丁师傅说的“10月份领证”一事,现在房东也不承认。因此,双方既然订立了合同,发生纠纷就要按合同办事,口说无凭。关于这房子能不能卖的问题,他没有评判权,因此只能让法院来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对于这个情况,房东蒋某表示,当时丁师傅看房时相当喜欢这套房子,并没有关注领证的事。何况房子是合法的,只是暂时领不了三证,而且丁师傅也明知产权证是没有的。“我们村有100多户人家都这么交易的。”蒋某说,如果嫌房价高,可以再进行商量,可现在却说三证没有不要买房了。“为了这个事情,我已经把房租都退出来了,我也损失了不少。”

  那么,究竟双方的合同是否有效?这笔定金能不能退?汤妹就此咨询了市消保委和法律界有关人士。消保委有关人士认为,从合同本身看,双方的约定不明确,并没有约定三证什么时候领,什么时候办,合同不能含糊其辞。比如,可以理解这三证办理时间是30年后,也可以是3个月后,但如果是30年后显然对买房人是不公平的。因此他认为,双方可以坐下来再协商一下,以补充合同的形式确定一下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结合目前的司法实践,就商品房而言,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昨天,有关律师就此认为,虽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允许交易。但这只是管理性规范,而不是指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双方签订了合同,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为维护交易的稳定,即使违反的是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但合同还是有效的。作为丁师傅来说,既然明知没有产权证而签合同,应该对产权证办理时间有个合理预见:领取了即可过户交易,不能领取只能保持原状。“其实这种管理性规定本身是一种法律提示,提醒买卖双方这样的交易有风险。”有关律师建议,双方还可以继续协商一下,看能不能促成交易最终实现。

  事后,汤妹和丁师傅及房东做了沟通,看双方能否考虑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对权利义务再作一次明确的约定。对此,房东表示予以配合,说可以再去确定一下三证领取的时间期限。而丁师傅也表示同意。

来源: 绍兴网-天天商报     作者:     编辑: 王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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