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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9-06-04 11:30:44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陶东烨 通讯员 新小纪

浙江在线6月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陶东烨 通讯员 新小纪)记者从新昌县纪委监委获悉,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新昌县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新昌县建设局原党委委员、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俞黎东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问题

2016年至2018年期间,时任县环卫处主任俞黎东,多次接受由管理服务对象张某组织并支付费用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另外,俞黎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19年5月,俞黎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新昌县环卫处原副主任李柏奇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问题

2017年初,时任县环卫处副主任李柏奇,参加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的某公司负责人张某组织并支付费用的饭局。2017年11月,李柏奇又参与张某支付费用的娱乐活动。另外,李柏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行为。2019年5月,李柏奇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新昌县镜岭镇安山村原党支部书记丁洪伟违规安排宴请问题

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期间,时任镜岭镇安山村党支部书记丁洪伟,利用管理村水电站的便利,多次违反村级公务零招待制度,用公款安排相关人员在饭店就餐。另外,丁洪伟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2018年11月,丁洪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上述3起违规违纪问题,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有些甚至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是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说明“四风”问题仍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反弹回潮隐患犹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新昌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好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用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抓好纠正“四风”问题,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有关职能部门要持续深化“1+X”专项督查,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实行常态化监督管理,化风成俗,管出成效,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新昌县落地生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主动作为,认真履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标签:新昌县;八项规定;洪伟;精神成果;副主任;违规;镜岭镇;党员干部;典型问题;严明纪律 编辑: 陶东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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