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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区域河道管理提档升级 “检察蓝”守护美丽河湖

发布时间:2020-10-29 14:34:40 来源:浙江在线 通讯员 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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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每天都会对区域河道内的福寿螺进行清除,现在已经干净了许多。”连日来,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吴建明的手机中不断有信息弹出,原来,在该区“五水共治”工作联系群中,各镇街部门正将清理福寿螺的工作情况反映上来。今年6月初,该院“河道检察官”在巡查时发现,区内各大河湖中存在外来生物福寿螺大量繁殖的情况,经过多方调查、磋商研究后,柯桥区检察院联合当地治水办等相关部门,在全区开展了守护“美丽河湖”暨福寿螺清理专项行动。目前,全区16个镇街都将清除福寿螺及其卵块纳入到河道日常保洁工作中,并列入对村(居、社区)岗位责任考核。

  “‘河道检察官’大大提升了我区河长制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当地治水办工作人员说。

  今年以来,柯桥区检察院持续开展区域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检察监督工作,在当地治水办(河湖长)挂牌设立了检察官联络室,并由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牵头担任“河道检察官”,平均每月巡河5次以上,针对污染破坏水生态环境资源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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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多年都拆不掉的几个水上石墩,在你们的监督下,这次真的给拆了!”今年7月,河道检察官在巡河时发现,在浙东古运河与大坂湖直江(华舍段)交界处,横着8个巨大的水泥墩子,侵占了约一半的河面宽度。经调查,这些墩子先前是为蒸汽管道过河使用的,停用后存续至今,由于处理石墩的难度较大,一直未作处理。检察官认为,这既会影响过往船只的通行,也存在航运和防汛的安全隐患,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

  于是,区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前程序,向主管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其在两个月内对水泥墩子侵占河道的情况进行依法查处,同时加强全域河湖违法侵占河道行为的巡查力度。“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履职,9月底就将水泥墩子拆除情况回复给了我们。”吴建明说道。

  据了解,依托“检察官联络室”,柯桥区检察院向有关部门、镇街发出了破坏水环境及水上违建的“诉前磋商函”10份,检察建议书3份,解决涉水工作难点事件15起。“目前,我们已经与各镇街、街道形成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通过开展定期巡查行动,及时掌握相关线索,更好地推进美丽河湖保护工作。”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大运河文化遗址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水系综合治理等专项工作要求,柯桥区检察院还牵头联合萧越虞余江等六地检察机关建立了保护浙东运河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共同加强浙东运河的公益诉讼工作,促进浙东运河文化遗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全面治理。

  “检察机关将与各部门携手打好河湖生态保护攻坚战!”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钱昌夫表示,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更好地促进区域化河道管理工作,全力推进守护“美丽河湖”专项行动。

标签: 编辑: 阮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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