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晚报讯 “我在一家工厂里上了20多天班,想辞职不做了,可老板不给我结算工资,希望你们能帮帮我。”3月14日,在华舍一工业园区上班的陈先生电话打进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自己和工厂的工资纠纷。
陈先生说,他从去年9月份开始,就在华舍国隆工业园区的一家烫金厂上班,做的是技术工种活。前几天,他生病休息了几天,因为厂里机器不能停,他就被工厂老板叫去干活了。“9日那天晚上,我身体实在吃不消,老板叫我一定要当晚把单子做好,我就坚持把单子做完了。”陈先生说,那天晚上做完单子,他就和老板提出自己要辞职并结算工资,结果老板不同意而且还让他直接走人。
记者联系上了陈先生工厂的相关负责人何先生。何先生说,陈先生完全把事情说反了。“陈先生是我们工厂的技术师傅,一直以来合作比较愉快,就在前段时间,陈先生说自己要辞职不做了,按照我们工厂规定,技术师傅正常离职,需要帮我们找到师傅后才能辞职。”何先生说,陈先生却一点不配合,把厂里的布匹故意染坏,胶水随意倒掉,而且还拿着工厂的工艺配方卖给一些客户。“跳槽是他的自由,只是陈先生现在的做法让我们实在太生气了。”何先生说。
双方各执一词,记者问他们是否签订过劳动合同。工厂相关负责人何先生说,像他们这样的小作坊工厂,都没有签订合同。“目前双方都有各自的说法,但因为没签订相关劳动合同,两者的纠纷没有证据可找,事情真相只是双方自己清楚,所以这起纠纷调解起来也比较困难。”在采访中,不少法律界人士如是说。
从这个纠纷可以看出,如果签订劳动合同,陈先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领取工资,而工厂方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希望广大员工在就职前,一定要记得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对双方都是一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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