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4月11日电(记者韩璐)11日,记者从重庆市江北区工商分局获悉,备受关注的江北星光68商场涉嫌销售假冒普拉达事件已经有了调查结果。经调查,消费者所举报的普拉达(英文名PRADA)品牌手提包确为假冒商品。对此,重庆江北区工商分局对责任人深圳市兆宇投资有限公司作出处以人民币210余万元罚款,没收侵权商品予以销毁的处罚;对销售商场世纪星光百货(重庆)有限公司“星光68”商场予以行政告诫的处罚。
据重庆江北区工商分局执法一科科长任君伟介绍,2012年12月13日下午,江北区工商分局观音桥工商所接消费者举报,称观音桥星光68商场销售的“PRADA”品牌手提包等商品外包装纸盒无任何标识,涉嫌假冒。“在消费者投诉后,工商部门立即对物品进行了暂扣并立案调查。”任君伟说。
经查,2012年深圳市兆宇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深圳百联奥特莱斯商场从香港购进了“PRADA”(中文译名:普拉达)、“BURBERRY”(中文译名:博柏利)、“MIUMIU”(中文译名:缪缪)品牌的商品。2012年11月,世纪星光百货(重庆)有限公司同深圳市兆宇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在“星光68”商场销售“PRADA”普拉达品牌服装的《“星光68”广场商户联营合同》,联营经销“PRADA”普拉达品牌服装,所销售的货品由深圳市兆宇投资有限公司自行组织,联营时间为2012年12月7日至12月15日。但由于所售商品外包装纸盒无任何标识被消费者投诉涉嫌冒牌且违约经营,联营活动于当月13日中止。
“在联营期间,深圳市兆宇投资有限公司以3500元至9800元/个不等的价格,销售不同款式的‘PRADA’品牌钱夹11个、女式手提包52个,销售金额465300元。同时,商场接受消费者的多次退货,其中钱夹6个,女式手提包37个,退款金额298900元,实际销售额16.64万元。”任君伟说,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江北区工商分局查扣了上述三个品牌价值210余万元的商品。后经该商品商标法定权利人和授权人鉴定,江北区工商分局查扣的210余万元商品全部为“假冒”商品。
“深圳市兆宇投资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损害了注册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江北区工商分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处以人民币210余万元罚款,没收侵权商品予以销毁的处罚。对销售商场世纪星光百货(重庆)有限公司‘星光68’商场予以行政告诫的处罚。”任君伟说。
据悉,重庆星光68商场是由香港世纪星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的一家外资百货公司,占地35000平方米,营业店铺逾100家,于2011年3月31日正式开业。商场拥有多个国际一线品牌旗舰店,其中20%品牌是首次进入西南地区,40%的品牌首次进入重庆,是重庆零售行业规格最高、品牌最多的现代购物中心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