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柯桥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近两年住宅小区的数量随之增多,人口集聚加快,物业与业主之间的摩擦、纠纷也越来越多。今年初至今,县人民法院共受理了127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接近去年全年的总数138起。
据法官介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大量涌进法院,一方面折射出业主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有了更多的要求。但另一方面,由于业主维权方法单一,通常采用的方式就是拒交物业费,导致矛盾激化,因而纷纷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127起纠纷集中在柯桥五六个小区
在今年县法院受理的127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中,均为物业告业主,而起诉的理由无一例外是业主拖欠、拒交物业费。
从记者掌握的情况看,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或原因呈多样,但矛盾都直指物业服务不到位,有因为房子漏水而不交的,有家中发生偷窃而不交的,还有因邻里矛盾等问题而不交的……物业在多次催要无果后,最终选择将业主告至法院。
这些纠纷中,成批起诉的情况比较多,分布区域相对来说也比较集中。据统计,这127起案件集中发生在柯桥城区的五六个小区,物业将长期拒交物业费的业主分批起诉至法院。
记者了解到,或许因为成了被告,说出去难听,这些案件在开庭审理时,作为被告的业主到庭率并不高。在一些新建小区,甚至出现法院传票都难以送达的现象。
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大同小异
在这些案件中,其实单个业主涉及的欠款并不多,多则几千元,少的也就几百元钱。但对于物业公司而言,拖欠、拒交的业主一多,这个金额就大了。
近日审理判决的一起案件,齐贤镇某拆迁小区的沈某因为两年未交物业费,而被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告上法院。
但沈某觉得自己也挺委屈。沈某承认自己确实没有交2010年和2011年的物业费,但之所以不交物业费,是因为房屋管道堵塞,物业没有给他解决好问题。“管道堵塞从交房起就存在了,我每年都要向物业反映好几次,但物业公司一直没有给我解决好。”沈某说。
在物业公司多次催交未果后,沈某被告上了法院。最终,法院判沈某向物业公司支付两年的物业费776元。
记者了解到,与沈某一样,大部分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通常是抱怨物业服务不到位,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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