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近期我省将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专用校车、非法办学、校园内的小商店和小超市、食品安全、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和整治。记者刘泽飞
学校超市内食品与其他商品不得混放
省教育厅要求,各学校超市(商店)要进一步严格审批手续,彻底杜绝无安全保障及有害师生健康的食品进入校园,严格实行食品进货查货、验货制度,进货时要首先查验食品外包装是否合格,同时所进食品(每样单品)必须出具该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检测报告(交超市留存)才能上架销售;各超市(商店)要配备规范的基础设施和防蝇、防鼠、防尘设施;超市商品要按照文具、生活用品、食品等进行分类,分区上架(柜)摆放展示,食品不得与其他商品混放,防止交叉污染。实行价格公示制度,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同类商品价格;备用货品要按照离地隔墙的原则堆放整齐;严禁超市经营人员生活区与经营区交叉混合在一起,彻底消除卫生安全隐患;严禁超市(商店)加工、加热食品进行销售。
坚决取缔无证和不具备条件办学机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依法规范辖区内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对未经审批注册的民办教育机构,重点是非法民办幼儿园和非法民办教育培训类机构进行调查摸底;对具备一定办学基础、符合办学规定的,按照审批权限及法定程序,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统一纳入正常管理;对基本具备办学条件,通过整改后能达到办学要求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补办有关手续;对安全隐患突出、教育环境差、管理混乱、教育教学理念陈旧落后等不具备办学条件的无证办学机构坚决进行取缔。
联合工商等部门清理学校周边商摊贩
各地各校要大力加强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防止呼吸道、消化道等传染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随时了解学生健康情况,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要依靠工商、卫生等部门清理和取缔学校周边的商摊贩,清理和治理学校及周边的饮食场所,加强食品安全和保卫工作,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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