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儿童节快到了,许多家长开始为孩子准备礼物,而一些造型新奇的玩具则往往是家长们的首选。绍兴县工商局于4月中旬至5月下旬,对该县流通领域销售的儿童玩具进行集中抽样监测,先后抽样玩具20个批次,其中8个批次按国家有关玩具强制性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率达40%。
为了尽量避免儿童在使用玩具的过程中发生意外和不必要的伤害,绍兴县消保委特别提醒广大家长,购买玩具记住“六要”。
一是要认准“3C”认证标识。国家相关部门已对童车、电动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玩具娃娃等6类玩具实施“3C”强制性产品认证,无“3C”认证的玩具应拒绝购买。最好在大型商场超市选购玩具,并确认玩具标明的适用年龄与儿童年龄相符。购买后要保存好购物凭证。
二是要检查玩具的外包装。采用塑料包装的玩具,应注意塑料袋的厚度,因为好奇心有可能使孩子将塑料袋当作玩具,一旦套在口鼻处,后果不堪设想。而厚度足够的塑料袋及打孔后的塑料袋则大大降低了这种风险。同时提醒家长注意,拆开玩具包装袋后应及时将塑料袋破坏丢弃。
三是要寻找警示信息或其他安全信息。如年龄警示标识、特定危险的警示标识、制造商或销售商的名称及地址、执行标准等。
四是要特别注意对毛绒玩具的选购。拉一下玩具上的鼻子、眼睛、扣子等小零件看其是否易脱落。另外,在购买时要用手捏一捏玩具,感受一下质感,凡感觉坚硬或有结块的,大多是填充了一些劣质材料,最好不要购买。
五是要谨慎给三岁以下的孩子选择玩具。不要买带有可能会被吞下或吸入的小部件的玩具,以及那些带有尖端或粗糙边缘的玩具。同时确保软体摇铃、挤捏玩具、出牙玩具即使是在最压缩的状态也不能完全塞入孩子的口中。
六是要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应及时向工商或消保部门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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