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广西象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领导班子的一名成员,在没有履行正式请假手续、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一个多月未到单位上班,目前为止下落不明,已经“神秘失踪”。记者对此进行了核实。(10月5日新华网)
一名国家公务人员,而且还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却在工作期间玩起了“神秘失踪”,而据该局局长透露,并不是什么神秘失踪,而是该名干部自己不想干这份工作了。
原来如此,官员不是失踪,而是不想干了。如果事实真的是如此的话,那按照《公务员管理法》第九章第五十三条和第十三章第八十三条之规定,他不仅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而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他理应被辞退。
然而,这名干部目前还并没有被辞退的报道,是该局还没有反应过来,还是另有其他原因?
或许兼而有之,但不管是什么原因,他都理应按照相关规定被辞退,于公,这是按照规定办事,而且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他没有想着一心为人民服务,而是以消极态度逃避工作,失去了作为一名公务员的思想和信念,已经不合格了;于私,他自己也“不想干了”,这岂不是正中下怀?
不过在辞退之前,还必须查清楚他为什么“不想干了”,一则,他是领导班子成员,对于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为,我们有必要搞清楚,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这既是关心关爱干部,也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程序的必需。
二则,作为一名领导,其手中必定还是掌握着一些公共资源,有必要查清楚这些资源与他“不想干了”之间有没有必然联系,若有,则必须按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则,媒体报道称:关于这名计生干部“失踪”的原因,有人认为是因情感问题离家出走,有人认为是因得罪人而躲避,也有人认为是涉嫌经济问题出走,还有人称其因债台高筑而逃债。那么就更有必要调查清楚这名干部到底是为了什么而“失踪”,既还公众一个真相,也还自己一个清白。
所以,这名“神秘失踪”的干部背后有些什么,恐怕并不是局长一句话就能解释的清楚的,而要让群众理解,就务必要将事实调查清楚,让这名干部既不能“一走了之”,也不能“一辞了事”。
同时,有关部门还应该以此为契机,认真思考一下当前干部的思想和信念的建设是否到位、领导干部的配备是否科学、干部的进出机制是否健全、各项制度是否落实等诸多问题,让问题干部少出现,让带病干部不提拔,努力建设一个与群众心贴心、为群众办实事的政府,树立一个廉洁高效、为民务实的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