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边市场上经常可以看到兜售盗版光碟的身影,但是,司空见惯不等于没事。近日,金华人徐某就因贩卖盗版光碟被判了刑。
35岁的徐某是金华人,一直在诸暨市大唐镇夜市上摆摊卖小百货。今年2月,他听说贩卖盗版光盘利润颇丰,一张盗版光盘进价1.8元,可以每张3元或者5元的价格卖出。于是徐某就做起了这个买卖,每天可以卖出十几张,多的时候能卖近30张。
5月14日晚上,徐某在夜市上贩卖盗版光碟时被警方查获,现场查扣盗版碟片共计1208张。徐某交代,之前其已销售千余张,获利3000元左右。
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非法出版、复制、发行他人作品,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的,按照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近日,诸暨市人民法院对犯侵犯著作权罪的徐某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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