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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光远:仅靠税制改革降房价不现实
sx.zjol.com.cn  2014年03月10日  绍兴频道

原标题:马光远:仅靠税制改革降房价不现实

  【导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说,正在积极起草房地产税,条件成熟时会依法提请审议。经济之声评论:房地产税来了,楼市能否“长治久安”?

  央广网财经北京3月10日消息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房地产历来都是每年两会的热门话题。在今年的两会上,再度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昨天说, "房地产税法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工作机构会同国务院的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条件成熟时会依法提请审议。房地产税要出台了,而且房地产税和我们常说的房产税一字之差,但内容不同。不仅涉及新增房屋持有环节税负的工作,还将涉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涉及土地税费的归并工作,与土地有关的主要税种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都归属地方财政。因此这一改革的工作量极大。按照当前研究的"房地产税"思路,第一步很可能将首先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和目前仅对经营生产性物业征收的房产税合并征收,湖南、湖北已经提交了以这一归并征收为方式的有关研究方案。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房地产税的表述只有寥寥数语,但"做好立法相关工作"的表述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随后,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也表示,税制改革是今年财税体制改革的一个方面,主要任务之一就是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情况是,由于房地产税涉及利益相关方多,不同利益群体有不同的观点,因此立法难度大。面对要来的房地产税,楼市能否"长治久安",如何给房价"野马"套上缰绳,会是复杂而长久的工作。

  经济之声:咱们先鉴别一下房地产税和房产税这二者的核心区别是什么?

  马光远:我们从目前整个立法的走向来看,房地产税是一个统一的应该是一个总合性的调法,它里面可能包含了制度不只一个,可能在我们现有的一些以房地产有关的税种的基础上做一个整合,做一个整合以后,最后按照对未来整个房地产相关税收立法的精神和未来改革的方向最后形成一些新的税种,所以我觉得我们现在讲的房地产税的立法绝对不是一部法律,根据我的理解,那么我们以前讲的房产税,就是顾名思义就是与房子有关的税,在很多国家它是一个财产税,这几年我们在上海、重庆等等这些地方,把它作为调节房价,调节居住的这么一个调节税来进行看待,所以我觉得如果我们现在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那么房地产税与房产税肯定是两码事,房地产税本身包含很多税种,房产税是一个税,所以未来我们以前所讲的房产税肯定会包括房地产税的里面,所以我们现在来看,基本精神还是一个改革的精神,也就是对以前的各种各样的与房地产有关的税费进行整合分类,最后形成一个比较科学、合理,税负比较公平的与房地产有关的税收体系。

  经济之声:房产税仅仅是一个财产税,而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的税种,从现在现行的房地产领域的涉税的环节,取得土地开发权,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不动产交易契税,当房地产进入销售时,开发商在预售阶段要缴纳营业税、附加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销售完成时要缴纳印花税,企业房产需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个人房产上海和重庆要交房产税。未来房地产税改革总体方向是什么?

  马光远:我觉得第一个就是把各种各样的大家算不清楚的房地产相关的税还有相关的费用能够明细化,能够让大家看清楚,你看现在很多研究房地产税的专家在说我们与房地产有关的税费的时候,大家都是数不清楚的,每一个人数的情况不一样,有一些人十多种,有些人说二十种多,甚至有人说六十多种,那么究竟有多少种,我想应该有一个明细。

  那么第二个我们说我们现在的房地产税我们看到一个问题,就是在交易环节比较重,但是在持有环节比较轻,这个与国际上的重持有轻交易这么一个基本的税收立法的趋势还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未来的改革方向按照很多年以前我们的规划,就是逐渐的减少交易环境的税收,增加持有环节的税收,我想这个方向可能要做一个改变。

  第三个就是大家一直争议的什么问题就是房地产这个行业本身税收高不高,我想这个问题应该放到一个我们目前整个宏观税费本身的大背景下,房地产行业我个人认为跟很多行业一样的,包括我们的制造业,差不多就是总体税费有点过于沉重,我们看到各种各样的税费,大家算下来以后不管算出来说加上土地出让金占60%、70%也好,总体上我们必须承认,房地产行业这类的很多行业总体税费有点过高,我们未来减税的趋势是税收逐渐达到公平这样的一个趋势,我想不会改变,所以我们相应的把一些比较重的肯定要拿掉,但是把一些没有的,可能要加上,那么这个改革的结果最终是什么?最终可能不是向我们过去一样,加一个税的结果,而是改革完以后该清的要清,该有的要有,最后形成一个公平、透明税负比较合理的这么一个结构,那么对购房者来讲、对开发商来讲、对行业来讲,都形成一个比较公平的税制的环境。

  经济之声:目前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应该开征房地产税,此举可降房价;另一种认为不能开征,否则必然加重购房者负担,卖房者必然将税费转移到购房者身上。对于这两方观点,您倾向于哪方?房地产税对房价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马光远:这也是我经常给大家提醒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们房产税的立法也好,还是房地产税制的改革也好,我们千万不要以为就是为了降房价,自身的房产税本身从各个国家的立法实践来看的话,它跟降房价没有任何关系,它主要是为了地方财政的收入问题,这对任何一个国家都要有房产税,它的基本立法目的都是与财政收入有关,与降房价没有关系,我想大家对这个都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第二个是房产税本身我一直强调,是一个改革话题,也就是我们目前整个税制整体设计是不合理的,我们需要对与房地产有关的一系列的税,一系列的费按照现在财政税收原则进行改革,到最后形成一个比较合理的税制结构,这也许到最后的结果,可能你比如说在持有环节,我们房产税出台以后,持有环节税收重了以后,有些人不会拿到房子了,他会把房子卖掉,那么这样的话可能客观上有利于稳定房价,但是它在立法的时候,它的直接目的不应该是降房价的目的,所以我觉得而且我们知道目前中国的房价背后的因素非常多,土地的因素、货币的因素、经济增速的因素、包括大家对房地产需求的因素一系列因素非常多,仅仅靠税制改革去降房价这是不现实的。

  所以我觉得我们应该回到房地产税收改革、税收立法的本源,这个本源是什么?就是形成合力的税制结果,最终的结果是什么?给房地产的健康稳定发展形成一个比较好的环境,所以有些税可以起到降房价的作用,有些税对降房价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但最终的结果是什么?推动这个行业的发展,让大家感觉这个税制比较合理的,这个行业本身未来可以健康,所以我觉得一定不要把降房价作为我们未来立法的方向,如果把降房价作为方向的话,税制改革本身可能也会出问题。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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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中国广播网  作者:  编辑: 杨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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