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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受损天灾人祸可获赔
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斗门镇为农户买保险
来源: 绍兴日报 时间: 2014年04月15日 09:41 绍兴频道

  自己不用拿出一分钱,一旦家中房屋损毁或遇到天灾人祸,均能获得相应的保险赔偿。昨天,记者从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斗门镇政府了解到,即日起,该镇7500余户家庭和52100多个在册常住户籍人口将享受到这样的好事。

  为加快农村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完善救灾保障机制,提高灾区重建、恢复基本生活能力,斗门镇决定由镇财政出资2.2万余元,为镇域范围内7500余户家庭的在册农村住房购买保险。在保险期内,保险房屋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倒塌的,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规定每户房屋保险金额为22500元,其中每间房屋金额为4500元。而列入理赔情形的主要包括:房屋两面以上(含)墙壁倒塌;房屋屋顶坍塌;楼板坍塌;房屋主体结构毁坏;墙基冲毁,难以修复;因洪涝长期浸泡造成墙体损毁;无显性损毁,经建设部门鉴定应当整体拆除重建等。据了解,农房保险费由镇财政全额拨付,这在全市开了先河。

  同时,该镇还投入26万余元,启动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保险。此次保险对象为在册常住户籍人口52100余人。该保险的期限为一年,从2014年4月10日零时起至2015年4月9日24时止。在保险期内,保险对象在绍兴市行政区域内由于遭受暴风暴雨等自然灾害、见义勇为行为、无责事故导致人身伤亡产生的医疗费用都在保险责任内,出险赔偿额最高为10万元。

作者: 记者 沈兴国 通讯员 俞玲  编辑: 筱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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