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绍兴频道9月27日讯(记者 傅菊妹 通讯员 沈建洋 梁荣) 两次酒驾导致驾驶证被吊销,仍旧不吸取教训,在驾照吊销不到1个月内又因无证驾驶被高速交警查获,驾驶员陶某将面临罚款200-2000元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昨天中午1点左右,陶某开着新买的奥迪车在绍兴车管所上完牌照后回上虞,当行驶至S24绍诸高速公路上虞方向道墟枢纽匝道时,因路况不熟开错车道,随即在匝道内倒了车,最终从道墟收费站下高速,而这一违法行为刚好被绍兴高速交警查到。在检查过程中,陶某表现得非常紧张,慌称证件忘在家里,同时也无法出示身份证。
据悉,陶某做建筑生意,平常饭局较多,需要喝喝酒,然而他却忘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警告,于今年1月和9月两次因酒后驾车被上虞交警查获,导致驾驶证被吊销。
在事实面前,陶某的侥幸心理落了空,将为自己无视法律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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