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绍兴频道 > 资讯 > 财经 > 证券 正文
各市若未完成PM2.5考核目标 政府负责人将被约谈
2014年10月12日 16:11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将“绿色青奥”保障措施转化为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各市人民政府作为改善当地空气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实现国家下达的PM2.5浓度考核目标,对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标的,必要时由省政府领导约谈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通知明确,要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列入我省今年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项目,相关生产线今年10月起全面停产。各地要结合当地改善空气质量的实际需要,更大力度压缩钢铁、水泥等行业低端低效率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列入《江苏省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提标改造项目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

  要严控扬尘污染,严控建设工地面积,全面推行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2015年1月1日起,扩大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范围至全省,征收标准提高至1元/平方米·月。将扬尘治理措施费(含扬尘排污费)纳入工程造价,未落实扬尘管控措施的工地今年10月至12月不得开工。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各地要督促各加油站(点)于今年10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Ⅳ标准车用柴油。加大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资金补助力度,并落实部门责任,采取限行等措施,确保完成年度淘汰任务,全省年底前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30.7万辆以上。

  同时,各地要严格环境监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加强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对未按规定建设治污设施、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企业,要依法从严从重从速处理。对环保信用评价中被评为红色或黑色的企业,原则上金融机构今年10月至12月不予提供贷款支持。发生橙色及以上的重污染天气时,要严格执行《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的强制性减排措施,实施最严格的停产、停工措施。

  对于各市完成国家下达的PM2.5任务考核情况,要加大问责力度,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作为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来源: 南京日报     作者:     编辑: 张玲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绍兴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绍兴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绍兴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绍兴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绍兴频道"的电头。

看绍兴新闻,关注浙江在线绍兴频道微信
相关阅读
城市话题
  • 互联网大会后看什么?

    2014年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精彩纷呈,开幕式上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宣读大会贺词表示“中国正在积极推进网络建设,让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