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保险避税是销售噱头
据记者了解,我国于2004年推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2010年,对其进行修订,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如果按照2010年修订的《草案》来实行,那么遗产税将以累进税制的方式起征:80万元起征,80万元以下的部分不征税,80万至200万元、200万至500万元、500万至1000万元以及超过1000万元的适用税率分别为20%、30%、40%、50%。
巧合的是,2006年香港的立法会在2006年通过了取消遗产税的法案。
一时间,内地大量的富豪们都开始对未来可能到来的“遗产税”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
据相关媒体报道,内地富豪大多通过在香港地区购买高额保单,指定受益人的方式,希望未来在不用再缴税的前提下,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下一代。
“我们目前可以通过很多巧妙的办法来帮助内地投保人应对内地可能到来的遗产税。”友邦保险公司一位内部人士对法治周末记者直言。
王绪瑾对法治周末记者说:“这种行为既不能说是合法的,也不能说是非法的,目前只能称为是合理的行为。”
但富豪们真的能够通过购买保险来避税吗?
北京律师协会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李滨对法治周末记者说:“从保险的功能来讲,保险本身没有避税的功能。而且保险金的给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
李滨认为,如果富豪在香港购买保单时,明确指定了受益人,那么指定的受益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后受领保险金是不需要纳税的,同时由于这部分保险金有明确的受益人,因此即使被保险人生前有债务,也不能用保险金来清偿。但如果保单签署时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目前司法实践还是有争议的,主流观点认为此时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虽然无需纳税,但可以用来偿还被保险人的生前债务。
“保险公司这种销售说辞,实际上完全不具有可操作性。”郝演苏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丘斌斌则认为不是所有的保险都有避税和避险的功能,内地投保人不要在没有理解保险详细条款的情况下就盲目购买。
凡注有"浙江在线绍兴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绍兴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绍兴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绍兴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绍兴频道"的电头。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7号 短消息代码证:浙号[2006]00072-B011
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之处,请联系管理员。凡标为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转载或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