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由于信息不对称,许多消费者对家装市场的“猫腻”知之甚少,也不知道如何维权。今年,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首次启动了家装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无照经营、“霸王”条款、掺杂使假、虚假宣传、“傍名牌”等违法行为。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今年查处的6起案件及调解的45起消费纠纷中,以货不符实、虚假宣传、质量低劣、商家不守承诺等4类最为常见。
实木不“实”,退一赔三
消费者沈女士前段时间在越城区绍兴正大装饰城买了一个橱柜,为全实木家具,售价10000多元,当时沈女士支付了部分货款。当沈女士收到橱柜后发现,橱柜的侧面却是多层板。在与商家联系后,对方答应进行更换。沈女士不乐意了,她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便向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要求商家以一赔十。照此计算,这将是一笔高达10多万元的赔偿。
接到举报后,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工作人员多次召集双方协商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商家为沈女士更换了全实木的橱柜,并赔偿5000元损失。
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海管理所所长叶城波介绍,“以一赔十”针对的是食品类消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及服务存在欺诈行为,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赔偿金额为商品价格或服务价格的3倍。简单地说,对于普通商品,一般执行的是“退一赔三”的规定。另外,如果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应赔偿500元。
橱柜不实用,重新上门安装
某厨房产品经销商在一次促销时承诺,会免费为消费者进行橱柜的整体设计,如果消费者不满意可以退款。消费者陈女士预订了一套橱柜,并将上述要求写进了合同中。
然而,后来商家没有上门进行“量身打造”,导致最终做好的橱柜大部分空间都浪费了。陈女士提出异议,但商家却拒绝修改,陈女士无奈之下向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召集双方进行了协商。最终,商家同意修改设计方案,对橱柜进行改造,陈女士对此表示满意。
叶城波介绍,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监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100多元的假玻璃胶,造成数千元损失
消费者陈先生花100多元购买了一箱玻璃胶,使用后才发现玻璃胶是假的,导致楼梯脱胶,造成损失三四千元。
经过多次协调,双方一直没能谈拢,目前消费者陈先生已表示将会向法院起诉。
叶城波介绍,商品质量低劣,甚至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是家装投诉的“重灾区”,对商家销售质量低劣产品的行为,也适用于“退一赔三”的规定。
近日,越城区市场监管局对绍兴家居商贸城7个专业市场组织开展消费维权集中行政指导,要求商家严格执行“先行赔付”“退一赔三”“无障碍退货”等制度。消费者维权时遇到困难也可拨打1231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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