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绍兴1月14日讯(通讯员 宣建江)“警用头盔、橡胶警棍、警用抓捕器、防割手套……”这是诸暨市赵家镇中传达室安保器械柜中存放的校园安保八件套。近年来,诸暨市教育局在全市学校启动了校园传达室达标活动,一批安保防卫器械进驻全市学校传达室,为校园安保工作增添了一份保障,但使用不当也会带来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保防卫器械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安保防卫器械安全有效正常使用,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日前,诸暨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学校切实加强校园安保防卫器械管理工作。
该市明确要求各校规范采购制度。安保防卫器械采购必须坚持“渠道正规、质量合格”原则,按学校安保“三防”的有关规范要求配备到位。自制防卫器械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同时,学校安保防卫器械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落实统一登记造册制度。各校必须在学校传达室明显处,张贴公示《学校防卫器械公示表》,并落实以安管负责人为主体的管理责任人;建立动态管理公示制度,确保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学校安保防卫器械主要由学校保卫干部及安保人员值勤时使用,非值勤时间不得随意使用。必须做到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不得转借挪用;不允许交由无关人员保管,严禁使用防护器材打闹玩耍;无特殊情况或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将学校器材带离校园,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善导致器械流失,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各校必须健全完善安保防卫器械检查制度,对破损、失效、缺失的器械要及时更新、增配;对遗失的器械务必进行调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容易伤人引发危险的辣椒水、电警棍等器械,务必严格管理,严禁随意动用,严防流失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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