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央文明委公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候选名单。
根据中央文明委工作安排,经中央领导同志批准,2014年11月,中央文明办启动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去年12月,各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按照评选办法的规范程序,向中央文明办择优推荐了参评城市(区)以及候选村镇、单位。
中央文明办对各地和各行业部门推荐的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依据《全国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和《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逐一进行审核,并征求了文明单位所在地方和所属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形成了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候选名单。
下附文明城市候选名单
省会城市(6个):武汉市、南昌市、哈尔滨市、合肥市、西安市、沈阳市;
地级市(22个):威海市、潍坊市、广安市、许昌市、东营市、镇江市、绍兴市、濮阳市、岳阳市、金昌市、三明市、铜陵市、珠海市、株洲市、芜湖市、宝鸡市、无锡市、佛山市、泰州市、泉州市、温州市、漳州市;
直辖市城区(4个):上海市奉贤区、北京市海淀区、重庆市南岸区、天津市河西区;
县级市(2个):济源市、石河子市。
凡注有"浙江在线绍兴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绍兴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绍兴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绍兴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绍兴频道"的电头。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7号 短消息代码证:浙号[2006]00072-B011
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之处,请联系管理员。凡标为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转载或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