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清算市场于去年10月正式放开之后,监管层又出新举措,将对银行卡清算机构实行牌照管理。在中国境内提供银行卡清算服务的境外机构,在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前提下,也可申请这一许可证。
4月22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发[2015]22号),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银行卡清算业务的机构,应依法取得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该规定从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22号文还规定了申请成为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条件: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至少具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持股20%以上的单一主要出资人,或者符合规定条件的合计持股25%以上的多个主要出资人;且提出申请前应当连续从事银行、支付或者清算等业务5年以上。
一位央行内部人士表示,上述门槛非常高。按照这一规定,原则上银行、第三方支付、以及境外的Visa、Mastercard等机构都可以申请这一牌照。
目前中国境内仅有银联一家银行卡清算机构,放开银行卡清算市场的规定让一家独大的银联地位不在,将正面迎接来自VISA、万事达等国际卡组织,以及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挑战。
央行人士表示,22号文仅为框架性文件,后续还将会有相关细则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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