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绍兴4月21日讯(记者 傅菊妹 通讯员 杨敏儿)男子自称认识“公检法”人员,可以帮办取保候审,将犯罪嫌疑人从监狱中提前“救出来”。他以“办事公关”为借口,多次从嫌疑人家属处骗取9.5万元“公关费”。近日,诸暨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罚款一万元。
杨某的老公程某因涉嫌犯组织卖淫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于是,杨某多方找关系想为程某办理取保候审,后通过关系找到了被告人吕某。吕某吹嘘自己和公安的主办民警及领导关系非常好,可以送点钱搞关系,就能办出取保候审,并要求杨某一次性支付八万元“打点费”。
杨某考虑再三,决定先后支付四万元给吕某去“送礼”,不久,杨某的老公“被帮忙”取保候审,之后吕某仍多次以要继续到公、检、法跑关系、送钱,不然程某又要被判刑为由,不断讨要剩余的四万元。
杨某经多处打听,知道自己老公是在刑拘期满后才释放,并不是吕某说的靠关系才提前释放。至案发,吕某以“办事公关”为借口,先后多次从嫌疑人家属那里骗取9.5万元“公关费”,后所收赃款均用于消费。
“因为欠债很多,急需用钱,又碰到了想找关系办取保候审的人,就想到自己和公安的人比较熟,这样我就萌生了骗钱的念头。”在庭审中,吕某对诈骗事实供认不讳。
诸暨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吕某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法院审理后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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