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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诉状,拿着一张借条来法院打官司了
2015年05月11日 09:01

  从5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上周是立案登记制实行后法院的第一周,5天时间里,越城区法院收案共计420余件,与以往相比收案量增加近30%。

  拿着一张借条来打官司

  5月8日上午,40多岁的王先生来到越城区法院一楼立案大厅,而他手里只拿着一张借条,连起诉书也没有。“他欠我钱不还,我来法院告他。”王先生说。他说从报纸上看到,从5月1日起法院要方便老百姓打官司,于是就来试试。

  因为只有一张借条,法官给王先生一张起诉书的“模板”,让他“依葫芦画瓢”。问他是否知道被告的地址,他说不知道;问他是否知道被告的电话,他说也不清楚。于是法院给王先生一张“补充、补正材料一次性告知书”,告诉他在查询到被告信息后,再将补充材料提交到法院。

  王先生说知道被告的身份证号码,法官便指导他去公安局调取被告的身份信息。在补充好被告的信息后,当天法院收案。

  根据新的立案登记制度,当事人书写诉状、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又口头向法院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记录,不得以当事人未提交诉状、申请书为由拒绝接收材料。对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被告、被执行人完整信息的,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向其诉讼代理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签发立案调查令,方便当事人查询被告、被执行人的有关信息。

  一天11起民告官

  在越城区法院上周收的420多起案件中,仅5月4日就有122起,其中商事56件,民事19件,行政11件,执行36件,当场收案率达到83.56%。在11起行政官司中,其中有9件的被告为市交通运输局及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5月4日,绍兴高速公路救援中心安全驾校等4所驾校向越城区法院起诉,诉请撤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于3月21日作出的《整改通知书》,恢复原告的招生资格;诉请判令撤销被告市交通运输局于4月17日、27日作出的信息公开复函。

  今年2月28日,市交通运输局与市公安局共同印发了《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规定“所有培训机构自3月20日起全部启用计时收费培训模式,新参加培训的学员,统一进入符合《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技术规范》和《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计时终端技术规范》的学时管理系统。

  对此,绍兴高速公路救援中心安全驾校等认为,该《通知》中要求的截止时间过短,驾校客观上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寻找到并安装符合《通知》要求且更为先进便利的计时培训系统。3月21日,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分别向绍兴高速公路救援中心安全驾校等4所驾校作出了《整改通知书》,认定上述驾校的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已经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不具备基本教学条件,并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通知》的精神,要求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前暂停招收学员。

  越城区法院立案庭法官说,根据立案登记制度,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起诉、自诉、申请,应当场登记立案。这也是立案登记制的根本目的,旨在改变老百姓起诉难问题,让老百姓打官司容易些。

  -新闻链接

  六种情形不予立案登记

  一、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二、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危害国家安全的;四、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六、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

来源: 绍兴晚报     作者: 记者 钱峰 通讯员 王丽萍 张薇     编辑: 王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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