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频道|消费3.15
   浙江在线 首页    | 绍兴 浙商 环保 影视 房产 健康 汽车 旅游    | 原创 播客 图片 婚恋 教育 体育    | 美食 娱乐 微博 人事
 
滚动新闻: 服务不到位是否可以拒付物业费?   03-11 14:28  花5000元就能获得在杭购房资格?   03-11 14:26  两会代表委员点评苹果公司"霸王现象"   03-11 13:30  防止物价上涨蚕食居民收入的提高   03-11 13:30 
  您当前的位置 :绍兴频道 > 消费 > 食品安全 正文
工商部门:警惕假冒或过期“有机食品”坑害消费者
sx.zjol.com.cn  2013年03月11日  绍兴频道

  济南市工商局直属分局提醒消费者,一些不法商贩采取随意标注“有机”字样、认证标识造假等多种手段,用假冒或过期“有机食品”坑害消费者,购买时需擦亮眼睛。

  随意标注“有机”字样。部分食品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为获取更高利润,在未经认证机构认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其生产或销售的食品上标注“有机”字样,然后以“有机”食品的名义对外销售。

  认证标识造假。部分厂家委托印刷企业印制仿冒或假冒的“有机认证”“绿色认证”等标识,再将印制的仿冒或假冒标识张贴在其食品上,冒充“有机食品”销售。

  食品包装标注不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机”食品外包装上必须同时标注“有机食品”标识和认证机构名称或者代表认证机构的标志。目前市场上出售的部分“有机食品”虽张贴了“有机食品”标识,却没有标注认证单位名称或代表认证机构的标志,无法证明真伪。

  认证标识已过有效期。《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规定,“有机食品”的认证有效期为一年。市场上待售的部分“有机食品”在一年认证有效期满后并未向原认证机构提出“保持认证”申请,在其认证标识已经过期的情况下继续擅自使用“有机”标识。

  济南市工商局直属分局提醒消费者,当前有机食品市场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再加上生产企业在宣传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夸大行为,导致消费者盲目追捧“有机食品”。实际上,“有机”食品营养价值并不比常规食品高多少,消费者应理性对待。

 
7.6K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筱应
  热点追踪
·防止物价上涨蚕食居民收...
·预付式消费餐饮成投诉热点
·香港奶粉限购“海淘”联...
·铁道部称高铁暂不提速 拟...
·工商部门将专项打击“傍...
·食品安全犯罪 应纳入危害...
·工商总局:严打“傍名牌...
·医药业代表联名呼吁:取...
·新福克斯漏油后续:多消...
·香港代表团团长谭惠珠:...
  消费曝光
·两会代表委员点评苹果公...
·低价打进小食店菜市场“...
·网络返利霸王条款强征强...
·不同商品竟同一批准文号 ...
·广东39批次硬木家具抽检...
·汕头毒玩具仍猖獗:塑料...
·5千元购恒洁卫浴智能马桶...
·1.5万购红木家具两月开裂...
·天津工商抽查:12批次休...
·网络返利霸王条款强征强...
 
 
绍 兴
便 民
电 话
公积金 85083121    公共自行车 88061919    水费查询 85117474    电费查询95598     航班查询 118、114     火车时刻查询 12306    便民中心 88604901
天气预报 96121    长途客车线路 88022222    社保金 85135303    绍兴公交 88011114     第一医院 88229800    第二医院 88055039    妇保院 89109910
想让你的电话显示在这里吗?请拨打热线:0575-88666050
友 情
链 接
浙江在线·嘉兴频道 浙江在线·丽水频道 浙江在线·海盐频道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儿歌视频大全 旅游网 化妆品团购 电视剧 妇科医院 健康网
调研报告 紫雨阁 求医问药 减肥药 孕妇网 b2b 天下影院 减肥药 皮肤病医院 led显示屏 宁波整形医院 最新电影 足球比分 b2b商务网 杭州酒店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7号

网站简介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网站制作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