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小狗病重住进一家宠物医院,挂了3天点滴,花去上千元医药费。然而第4天早上,宠物医院告知,小狗经医治无效死亡。小狗主人质疑宠物医院晚上无人值班,是导致小狗死掉的主要原因,宠物医院应该负一定责任,而宠物医院认为自己一点责任也没有。
这条小狗是松狮犬,刚满2个月,重约3公斤,是上虞市民阮小姐在2月底花1000元买来的。
近日,阮小姐发现小狗生病了,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食物吃下去就吐,还不断拉肚子。”阮小姐回忆。
于是,阮小姐抱着生病的小狗,来到上虞城区的一家宠物医院就诊。这家宠物医院的冯医生称,这只小狗病得不轻,体温高达41摄氏度,而小狗正常的体温应该在38.5摄氏度左右。除了患有犬细小病(注:一种传染病),还伴有呼吸道感染。“当时,我们对症下药,给小狗挂点滴,医药费是390元。”昨天上午,冯医生拿出当初的病历卡对记者说。
然而,一天下来,小狗的病情没有好转。阮小姐希望让小狗“住院”,因为抱进抱出不方便。“我们尽了告知义务,小狗‘住院’可以,但晚上医院没有值班人员。”冯医生说。
又挂了2天点滴,用去医药费640元。然而,小狗的体温还是没有降下来,更是拉出血便和蛔虫。
第二天上午,这家宠物医院的工作人员一上班,就发现小狗死了,立即电话通知阮小姐。医院方称,这只小狗系正常病死,他们已经尽了力。但阮小姐却不这么认为,她认为医院晚上没人值班,是导致小狗死亡的主要原因,医院应该作出相应赔偿。
双方僵持不下,阮小姐向上虞市消保委投诉,希望消保委帮助其维权。此后,上虞市消保委百官分会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由于此类投诉对他们来讲还是第一次碰到,所以慎之又慎,最后作出小狗之死属正常死亡,并非医疗事故,但小狗死在宠物医院,院方应该适当予以补偿的结论。经过协调,当事双方各退一步,阮小姐获得640元补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