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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不成反毁容,消保出马挽损失
sx.zjol.com.cn  2013年05月12日  绍兴频道

  俗话说,一白遮三丑,为消除脸上的暗黄,爱美的陈女士听信美容院的话花2800元办了张美容卡。结果是肤色没改善,脸上却起了一大片青春痘。气愤的陈女士找到美容院要求退卡退款,美容院却不承认自己的操作有问题,也拒绝给陈女士退款。于是,陈女士向新昌消保求助,希望自己的权益能得到维护。

  据了解,在情人节来临之际,新昌某美容会所推出了一项促销活动,即预存2880元即可享受原价158元每次的美白面膜服务48次。于是陈女士兴冲冲地办理了会员卡。两天后,陈女士来到美容院做美容,事后发现皮肤发干。美容师告诉她那属于正常现象。然而连续消费了8次后,陈女士发现,皮肤不仅发干发红,还冒出了一大片痘痘。她到医院检查后得知,可能是自己使用了不合格化妆品导致皮肤出现过敏,应该立即停止一切美容行为,以免加重对皮肤的负担。经过医生提醒,陈女士暂停了面膜服务,脸上的痘痘也渐渐消退了。因此陈女士坚信长痘痘是面膜所致,要求退款退卡。美容院认为,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长痘痘是他们的产品所致,也可能是陈女士自身内分泌原因,拒绝了陈女士的要求。

  新昌消保委介入后,查明美容院的工作人员给陈做面膜时,并没有按照产品说明书中“需进行敏感性测试”的要求进行操作。工作人员的过错行为与陈的过敏存在因果关系。美容院已对陈造成侵权,给其带来了金钱和身体的双重损失。最后扣除已使用的美容产品,该美容院同意为陈女士退还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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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新昌县消保委  作者: 王伟春 费秋玉  编辑: 筱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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