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罗女士来到地处上虞市开发区的一家美容院做面膜。因为她办理了这家美容院的消费卡,已经是一名熟客,对方向她推荐了一款187元的面膜。
做好面膜后,罗女士高兴地回家了。然而到了下午,她的脸上出现了红斑。当天傍晚,罗女士赶到这家美容院,值班人员见状,迅速给罗女士进行冷风吹等补救,还配给她两瓶生理盐水。
然而,美容院的补救效果并不明显。到了晚上,罗女士的脸开始发痒,肿得连眼睛都看不见了。好不容易熬到天亮,罗女士心急火燎地赶到当地一家医院进行医治。
很快,医生给出的结论是皮肤过敏,而罪魁祸首就是面膜。这次就诊不仅让罗女士花了600元左右的医药费,而且让她痛苦不堪。
5月23日,皮肤过敏稍有好转的罗女士来到上虞市消保委开发区分会,希望能够得到帮助。7月4日,在工作人员的牵头下,罗女士和美容院的曹老板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最终,罗女士一次性获得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1500元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