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的消费者唐先生,看中一款28万余元的宝马车,预交了12万元购车定金,余额由银行按揭。让唐先生始料未及的是,银行按揭遭遇尴尬,他遂向宝马4S店提出双倍返还定金的要求,但遭到拒绝。
今年5月初,家住上虞市的唐先生在该市小越镇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看中一辆宝马320型家用桥车,售价为28万余元。由于唐先生手头只有12万元现金,4S店销售人员建议唐先生先预交定金12万元,余额采取向银行按揭的办法解决。
唐先生当场支付定金12万元。随后,唐先生便着手向银行申请办理车贷按揭事宜,去银行咨询后被告知,由于唐先生个人信用等级不够,需要找到合格担保人提供担保才能办理。
而唐先生所找的几位担保人的银行信誉记录均为不良,唐先生跑了几家银行,都无法从银行顺利办结汽车按揭贷款。
于是,唐先生来到汽车经销商处讨要说法,认为由于销售人员没有详细讲清楚汽车按揭办理流程,导致自己无法购买新车,要求该汽车经销商返还双倍定金,共24万元整。但汽车经销商不同意双倍退还定金。双方针对此事多次协商未果,唐某遂向上虞市消保委小越分会投诉,要求帮助解决。
了解整个事情原委后,上虞市消保委小越分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消保分会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使消费者唐先生认识到要求汽车经销商双倍返还定金的理由和证据不足,而销售商由于认识到自身工作也有瑕疵(因为唐先生跟销售人员熟识,所以双方未签买卖合同),遂同意退还12万元定金,并赠送消费者价值1000元的手表一只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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