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原本有一份不错的工作,有一个爱她的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孩子,但为了减肥,她竟然开始吸食冰毒,并且一发而不可收拾。近日,新昌人王某因吸毒被行政拘留13天,并在社区戒毒3年。
王某涉毒要从减肥说起。生完孩子后,王某觉得自己没有原先那么苗条了,一心要减肥。2013年8月,一次偶然的机会,王某从朋友处听说吸食冰毒可以减肥,而且只要吸的少,就不会上瘾。
为了能恢复苗条身材,王某便托人帮忙购买冰毒,自己吸食。就这样,王某一步步深陷毒品的漩涡。
今年1月4日,新昌警方在打击毒贩过程中,根据线索掌握到王某是冰毒吸食者的信息,立即赶往王某所在企业将其抓获。
那次,王某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天。之后,王某的家人给予了她关心和包容,只希望她能好好吸取教训,远离毒品,从拘留所出来后能开始新的生活。
可让王某家人万万没想到的是,从拘留所出来后,王某并没有回家。3月2日,新昌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在调查一宗毒品案件过程中发现,刚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王某再次涉案其中,并在一出租房内找到了王某。原来,从拘留所出来以后,王某没有与其家人联系,而是又去找了“毒友”,再次吸食冰毒。
王某再次被带到派出所调查,而且尿检呈阳性,王某也对自己再度吸食冰毒的事实供认不讳。
凡注有"浙江在线绍兴"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绍兴"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绍兴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绍兴",并保留"浙江在线绍兴"的电头。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7号 短消息代码证:浙号[2006]00072-B011
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之处,请联系管理员。凡标为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转载或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