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拥有一套房的市民,想要改善住房,现在迎来了政策春天。前不久,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5号文件,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贷款政策,自4月1日起,放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门槛,对改善型需求是极大的利好。
首付从60%降到30%
3月10日,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出《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第四条为,“对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但已结清的家庭,购买住房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记者从柯桥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去年,柯桥区的公积金贷款已实行“认贷不认房”的政策,只要第一次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就能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但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要求房款首付60%以上,其余部分按规定额度申请贷款,而贷款利率是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而今年4月1日后,对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的家庭,购买住房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时,首付由原来要求的60%下调到30%,利率由1.1倍下降到首套房一致。
市民改善住房有了契机
《通知》首次提到“改善型自住住房”等字眼。柯桥一楼盘房产经纪人方先生称,政府层面看到了这一市场需求,对这一需求和原来所谓的刚性需求一视同仁,而不再刻意抑制,这将给市民改善住房真正带来契机。
柯桥市民谢先生,8年前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圆了住房梦。随着家里人口的增多,原来的两室一厅捉襟见肘,去年谢先生计划改善住房,并相中了一套180平方米、售价150万元的套房。但是,根据当时政策谢先生需要首付90万元,只有70万元现钞的谢先生只好放弃。如今,同样这套住房,自己付得起首付,而且以公积金80万元20年期等额等息贷款计,每个月可以少还106.04元,总共可以省下25449.6元。谢先生说“真的可以改善住房了”。
新楼盘和二手房有差别
记者从柯桥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新政对二套房的面积并无限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根据原来的政策,必须要求是套房,即普通住宅,独立别墅、联排别墅、商业用房、车库等均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而面积是144平方米以上的大面积也同样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但是,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和第一次公积金贷款一样,在手续办理上,对新楼盘和二手房有所区别。对新楼盘,只要有备案的,就可以按照首付3成,即5年期以上为4%,5年期以下为3.5%,凭首付发票就可以申请。但是,如果是二手房,则要求签订买卖合同及三证过户后才能申请。“必须是三证过户后三个月之内申请,最高额度为单职工60万元,双职工80万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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