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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男友失手致女友死亡争吵起因竟是5万元彩礼
2015年06月25日 09:12

  本以为是“小两口”斗斗嘴,随意的推闹,不料却断送了一条人命。日前,双手戴铐的向凡(化名),在供述自己与女友因5万元彩礼发生争吵,继而错手害死女友的经过时,满是悔恨。

  向凡女友叫小筱,21岁,是湖北省蕲春县人。几年前她在老家谈了一个男朋友,对方早早准备好了5万元彩礼送到了小筱家,认准了这个媳妇。但小筱却认为自己年龄尚小,世界那么大,还没出去走走,心有不甘,在收了彩礼之后迟迟未应允婚期。

  2013年3月份,小筱瞒着家人跟着朋友一起来到了诸暨打工,经朋友介绍,认识了26岁的向凡。两人一见钟情,不到20天便确立了男女关系,住在了一起。到了同年8月份,小筱发现自己怀孕了,两人便回到了向凡的老家湖南龙山待产,但却一直未正式登记结婚,也未得到小筱家里人的同意。到了去年3月,因小筱产下了孩子,开销变大,两人便决定回诸暨打工赚钱。

  事发当天晚上,两人不到7点便早早回房间准备睡觉。闲谈间,小筱提起之前在家里退婚所欠的5万元彩礼一直未还,对方多次催讨,希望向凡能拿出这笔钱帮忙还款。向凡称自己赚钱养孩子,拿不出这么多钱,需要小筱父母出一部分,为此,两人发生争吵。小筱心生不满,觉得自己跟着向凡没有名分,还要“倒贴”,在争吵中小筱站在床上用脚踢向凡的背,向凡下意识反手抓住小筱的脚后跟,顺势将小筱往后抬起甩开。小筱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向后摔倒受伤,顿时血流不止,头骨内陷,昏迷不醒,等到了医院已来不及抢救,最终死亡。

  案发后,小筱家属以归还彩礼为目的提出了民事赔偿,数额为5万元。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由向凡一次性支付4万元赔偿款,因经济困难,约定于年底前支付余款1万元。小筱的家属对向凡表示了谅解,并请求法院对向凡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近日,诸暨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认为被告人向凡因过失致小筱死亡,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其能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并取得谅解,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来源: 天天商报     作者: 记者 汤桂平 通讯员 杨敏儿     编辑: 筱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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