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绍兴发布《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教育融合发展的通知》,提出将加快推进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以下简称“三区”)教育融合发展,促进“三区”不同层面、不同类别教育资源互通共享和教育一体化进程,并实行多项新政。
从2016学年起,绍兴市将实施“三区”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可在非户籍地报考普通高中的政策。按照“先解决部分非本区户籍初中学生在本区参加中考和普高招生的刚性需求和个性化需求”的原则,对符合三种条件(具有在非户籍区初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的就读经历;非户籍区有成套家庭产权住房;父母或其中一方在非户籍区有合法稳定工作连续满三年,且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连续满三年)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允许其在非户籍地报考普通高中。
绍兴还将从2016学年起施行特色学科招生政策。建立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开展绍兴市重点特色学科评估。凡通过“绍兴市重点特色学科”评估认定的普通高中,以特长生招生的形式,按省教育厅规定的学校招生总数5%的比例,面向全市统一公开招生。
与此同时,全市将推进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网络互通共享。通过建设以“三区”为重点的全市精品课程、名师课堂等高中优质教育资源网络共享技术平台和运作机制,加快实现信息技术与优质教育资源有效整合,为全市普通高中师生提供共同研究学习的教学空间,提高教育资源共享水平。
此外,绍兴还将建设高中段学校管理和新课程研讨交流平台,以加快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学校课程改革为切入点,探索建立以“三区”为重点的全市中职学校、普通高中“比、学、赶、帮”竞争机制,以业绩考核、论坛、大讲堂、联席会议等形式,开展学校管理、学术交流、学科检测、新课程新高考研讨等交流竞赛活动,整合优势资源,提升全市教育教学研究一体化水平。
绍兴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推进“三区”教育融合发展,从2015学年起,我市已实现“三区”流动人口子女招生入学互认,对“三区”流动人口居住证颁发地(实际居住地)、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地和实际工作地不一致的,可由流动人口所在单位或其本人按教育等有关部门的要求提出申请,通过流动人口基本养老保险互认互通,实现流动人口子女招生入学互认。
更早之前,中职教育“三区”融通招生就已经展开。全市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全市范围内中职学校,享受同城待遇(包括享受中职免费教育)。这次政策有了进一步深化,鼓励“三区”中职学校互通互招,加快中职学生多向有序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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