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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枫桥派出所受表彰

发布时间:2019-06-28 09:52:42 来源:绍兴日报 周国勇 楼婷 赵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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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绍兴市诸暨枫桥派出所作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之一受到表彰。

  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是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组织的,共表彰了全国192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98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枫桥派出所建立于1950年7月,现有民警27名,协辅警70人。建所以来,枫桥派出所一代又一代民警,始终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大力弘扬“枫桥经验”,先后涌现出7名“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和1名“中国优秀青年卫士”,先后2次被国务院和公安部评为“人民满意的派出所”。

  今年3月,公安部印发《关于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意见》,以枫桥派出所为乡村样板,提出创建一批党建统领、民意引领,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我市公安系统积极投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基层所队和特色品牌,群众安全感、获得感不断提升。

标签:人民满意;枫桥派出所;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绍兴市;表彰;公安派出所;枫桥经验;群众安全感;中央宣传部 编辑: 孙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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