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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观察丨​挽回经济损失3.3亿元!绍兴公安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5-18 17:43:34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苗丽娜 通讯员 谢敏敏


  今年以来,绍兴市公安局立足“高水平建设网络大城市,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战略机遇,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化护航绍兴奋力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20条措施”,紧盯事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大的各类经济犯罪和风险隐患,实施精准打击,维护我市良好的经济秩序;切实做实做深“护企优商”,聚焦市场主体的实际需求,有效实现风险前端感知、隐患前端防范、纠纷前端处置、护航企业发展,全面助推绍兴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最强公安“大脑”精准打击犯罪

  主动融入“公安大脑”建设,把构建“防范打击、精准打击、高效打击”机制作为提升经侦核心战斗力的关键,增强“主动+主战”意识,聚焦主题打击与集群打击、专项打击与长效治理的统一,突出预测预警,用专业力量打击职业犯罪、系列犯罪、团伙犯罪,实现“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更准办好案、更好控发案”。

  今年以来,累计侦办各类经济案件245起,抓获犯罪嫌疑239人,挽回经济损失3.3亿元。

  三层服务体系深化越商保护机制

  深入实践“将‘枫桥经验’转化为‘枫桥经济’,将治理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的重要课题,优化升级护航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市县二级服务中心,市、县、警企服务站三层服务体系,深化在外越商保护机制,开展警企云“产业链”、“枫桥式”为企服务警务云中心建设,完善区域经济风险监测评估、预警联动跟踪等机制,全面推进集地域经济服务特色,集跨部门、跨场景服务协同,多中心、多链条的护企优商工作模式。

  帮扶化解企业风险隐患成效明显

  坚决践行“防范在先、服务在前,让一切侵犯知识产权案事件不发生”的理念,全面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绍兴枫桥”模式,出台了一系列的规范文件,先行探索了新昌“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试点,走出了一条“小事不出、大事更不出、隐患全清零”的成功之路。

  目前,绍兴全市已建立知识产权中心12家,形成本地企业知识产权易受害商标(技术)清单110份,向企业发放防控建议书251份,帮助修订规章制度198份,解决技术问题123个,指导309家龙头制造企业建立商业秘密防御系统等内部防护机制,帮助195家驰名商标企业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并惠及各类企业3835家,2019年以来,知识产权发现隐患处置率提高75.6%,纠纷矛盾化解率提高80.1%,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办案周期缩短了近40%,企业损失率下降49.6%。

  今年以来,公安已走访企业195家,外地越商24家,开展法律宣传216次,帮扶化解企业经营困难和风险隐患93个,挽回企业经济损失1.12亿元,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浙江新闻+】绍兴市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越城朱某合同诈骗案

  2021年10月14日,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查封涉案房产2处、车1辆,冻结银行账户16个。

  经查,犯罪嫌疑人朱某在欠债累累,没有实际履约能力的情况下,在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期间,以其名下公司名义,向绍兴某公司购买面料,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合同的方式,诱骗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在收到货后将大部分面料用于抵债或者进行低价销售,造成损失547万余元。

  柯桥王某等人系列合同诈骗案

  2021年6月9日,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组织集中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查封涉案房产4处,扣押赃款100余万元。9月16日,1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移送起诉。

  经查,2018年10月以来,以犯罪嫌疑人王某为首的合同诈骗犯罪团伙,在明知自身无合同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以正规出口贸易、承诺高于市场价格采购坯布为诱饵,以支付小额货款为手段,共骗取山东等30余家企业3800余万元。

  上虞孙某职务侵占案

  2021年6月3日至7月25日,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破获一起上市公司职务侵占案,抓获嫌疑人1人,查封房产1处,扣押人民币50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孙某在2014年至2016年利用职务之便,在武汉硚口区一精装修工程项目上,以虚开普通发票向公司报账的形式,侵占人民币269万元。

  诸暨付某等人合同诈骗案

  2021年10月,诸暨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付某等13人,该团伙自2021年2月起,在网上发布袜机招商代工虚假广告进行诈骗,涉案金额高达300余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付某、孙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诸暨某有限公司的名义在百度、今日头条、135等互联网上发布“爱糖宝”牌一体裤织造机招商代加工的广告。该犯罪团伙宣称,拥有专业的网络营销、市场营销团队,承接国内外出口加工订单,面向全国进行联营合作,并能够高价回收加盟商生产出的袜裤,诱使受害人到公司支付设备租金。付某等人将价值仅三四千元的翻新旧袜机,以年租金1.8万元至2.5万元的价格出租给加盟商,待加盟商将生产出的袜裤寄回给某公司,付某等人又以“产品质量有瑕疵,不符合标准”为由,拒绝回收。付某、孙某等十三人因涉嫌合同诈骗、金额巨大。

  嵊州马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1年8月31日,嵊州市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抓获嫌疑人马某。2021年12月20日,马某被移送起诉。

  经查,2009年至2020年,马某在未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口口相传的方式公开对外宣传,通过承诺给付1分至3分月息且到期还本付息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和支付借款本息。共向宋某、单某等62人吸收资金人民币2000余万元,造成损失至少人民币1400余万元。

  新昌“10.29”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2021年11月18日,新昌县公安局抓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嫌疑人3人。2022年1月15日,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移送起诉。

  经查,2020年至今,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流程信息部总监李某等人,在公司采购IT设备招投标过程中,为杭州某有限公司提供便利,并收取杭州某公司项某的回扣,金额在40万元以上,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标签: 编辑: 周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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