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天购物网站的“亲,包邮哦”变成了“亲,包发票哦”,你可别惊讶。几天前,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董事长王填在两会上提出“电商不纳税对传统零售企业有失公平,国家也将流失1000亿元税收。”将“电商纳税”的话题再次抛出。
无独有偶,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将在4月1日全面实施,这一举动被业内视为“电商纳税”的前奏。从目前各大网购平台来看,“无实体店、异地注册”会让个人网店很难提供发票,而即便能够出具发票,税费也会转嫁给消费者。
杭州已试行“网络发票”,覆盖申报纳税商家
今年1月下旬,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并将于4月1日起全面实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办理网络发票管理系统的开户登记、网上领取发票手续、在线开具、传输、查验和缴销等事项,适用此办法。
其实,对于杭州而言,“网络发票”已实行了一年有余,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杭州几乎所有申报纳税的商家都已纳入“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可以通过联网电脑开具发票。
“网络发票”的推行,变更了商家开具发票的方式,然而也带来了业内诸多猜想:这是否是电商纳税的前奏?
这样的猜想有据可循。在2012年2月6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等八大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将在22个省市开展网络电子发票应用试点。《通知》第六条中提到“税务总局、财政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各示范城市,研究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制定网络(电子)发票管理暂行办法及标准规范”,被视为是“电商纳税”的一个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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