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几个久未谋面的同学想一起快快乐乐小聚,却意外发现锅中有苍蝇,结果闹得不欢而散!”昨天,说起不久前的一次遭遇,家住上虞市的顾小姐心里还感到不爽。
近日,在外地读大学的顾小姐约了中学时期的几名同学,兴高采烈地去上虞一家骨堡店吃火锅,大家一边吃,一边谈论着。突然,一个同学一声尖叫,原来锅里有一只虫子,真是大煞风景。“好像是只小苍蝇,大家见状都没了胃口,有的还出现恶心现象。”顾小姐称,根据菜单,实际应支付184元。
餐馆工作人员笑着出现在大伙面前,顾小姐提出,锅中吃出了苍蝇,餐馆应该有所表示,并提出只付58元锅底费。餐馆工作人员叫来了店长,店长称可以适当打折,但只付58元需要老板同意。
很快,老板闻讯赶到现场,听了顾小姐等的叙述后,表示只付58元不可以,至少付100元。但顾小姐等认为,由于“不速之客”的光顾,大伙不仅不尽兴,而且还出现恶心现象,只付锅底费并不过分。但店老板却认为,虽然消费并不多,但只付58元钱他们就亏了!
由于双方都不愿再退一步,导致这起消费纠纷升级。见付58元不让走人,顾小姐拨通了上虞市消保委的求助电话,要求全额免单。
上虞市消保委百官分会工作人员参与调解。“原本只是一起普通的消费纠纷,总共消费额只有184元。如果双方能够静下心来退一步,也就海阔天空。”昨天,消保委工作人员称。
上虞市消保委百官分会工作人员指出,消费者到餐馆就餐,餐馆有责任提供安全、放心的菜肴。此次纠纷中,消费者发现锅中有苍蝇,餐馆应该负全责。
让顾小姐高兴的是,她们的消费维权得到了消保委的支持,最终全额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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