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近日,记者从重庆市工商局江北区分局获悉,备受关注的江北星光68号广场涉嫌销售假冒普拉达事件已经有了调查结果(详见本报2月25日A4版《普拉达包卖得比香港还便宜》)。经调查,消费者所举报的普拉达(英文名Prada)品牌手提包确为假冒商品。对此,江北区工商分局对深圳市兆宇投资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10万元,没收侵权商品予以销毁的处罚;对销售商场世纪星光百货(重庆)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告诫的处罚。
去年12月7日,重庆江北区星光68号广场举办国际名品嘉年华优惠促销活动。12月13日,有消费者发微博称“星光68号广场卖出假冒普拉达”。随后,在此次活动中购买了“普拉达”手提包的消费者陆续向卖场汇集,要求退货并赔偿。江北区工商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后迅速展开调查,查封了现场待售的22箱普拉达、巴宝莉、缪缪等品牌商品。
调查显示,2012年11月,深圳市兆宇投资有限公司与世纪星光百货(重庆)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在星光68号广场销售普拉达品牌服装的合同,联营经销普拉达品牌服装,所销售的货品由深圳市兆宇投资有限公司自行组织,联营时间从2012年12月7日—12月15日。由于所售商品外包装纸盒无任何标识,被消费者举报涉嫌冒牌且违约经营,联营活动于12月13日终止。
记者了解到,星光68号广场在这次展销中主要负责提供卖场,深圳兆宇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货源和销售,并提取销售额的10%给星光68号广场作为场地费。但该公司在之后的展销中却并未销售服装,而是违背合同内容,将销售商品改为手提包、钱夹、眼镜、手表类商品。
江北区工商分局执法支队一科科长任君伟告诉记者,联营期间,该公司以3500元至9800元/个不等的价格,已销售不同款式的“Prada”品牌钱夹11个、女式手提包52个,销售金额46.53万元。同时,商场也接受消费者的多次退货,其中钱夹6个、女式手提包37个,退款金额29.89万元,实际销售额16.64万元。而被封存的普拉达皮包共有153个,除去2个无价格标识的皮包,其余151个皮包共计划销售141.2万元。其他被封存的商品包括普拉达钱夹、太阳镜以及缪缪牌皮靴、巴宝莉皮包等。经普拉达、巴宝莉、缪缪3个品牌的商标权利人鉴定,工商机关查扣的涉案商品均属假冒商品,案值210余万元。
江北区工商分局认为,涉案商品均是深圳市兆宇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属于责任人,其行为损害了注册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因此对其处以行政罚款210万元,并没收、销毁其侵权商品。同时,世纪星光百货(重庆)有限公司提供了销售平台,却未及时发现深圳市兆宇投资有限公司违背合同经营,需承担监管不力和失察之责,因此对其处以行政告诫处分。 据悉,由于涉嫌构成犯罪,江北区工商分局已将该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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