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几天就是“五一”小长假了。昨天,记者了解到,针对可能出现的旅游价格混乱,旅游景点和时间缩水,住宿、就餐质量、交通工具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增设购物项目,误导消费者购物等情况,市消保委特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要掌握相关消费知识,做到明明白白旅游,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免受损害。
“市民要合理选好旅行社,一定要选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看该旅行社是否有旅游业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市消保委有关人士说,如果是出境游,还要注意该旅行社是否有出境游经营权。
除了看资质,还不要轻易相信旅行社的广告。眼下,为招揽生意,个别旅行社在广告中大做文章,如虚增天数、分拆景点,把属于一个风景区的景点尽可能多地写在日程安排之中,给消费者一种旅游内容丰富、充实的假象。
确定了旅行社后,消费者在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完整的、详细的书面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旅游行程,包括乘坐的交通工具、住宿标准、餐饮标准、游览景点、娱乐标准、购物次数、旅游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及出现纠纷的解决方式等。
“签订合同要慎重,一定要先对合同内容确认后再签字,对旅行社自行制定的不公平格式合同可以拒签,在交付旅游费用时一定要对方出具正式发票。”市消保委有关人士说。
在旅行过程中,导游或者当地地陪往往会增设购物环节,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要做到心中有数,只看少说话。商家往往会选择口才好的服务员与你攀近乎,一来二去就中了他们的“陷阱”。做到可要可不要的商品尽量不买,感觉价高质次的尽量避开。同时,在像玉器、金银珠宝等贵重物品的店铺里,慎防不法商贩采取掉包、掺假等手段。
此外,还要重视出游安全。消费者在下榻宾馆时,要将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交服务台保管时要注意列好保管物清单;随身携带的大额现金要存放在银行,不要图一时省事而遭窃。自驾游的消费者,住宿时要注意与宾馆订立车辆看管合同,避免因车辆被撬、被盗引发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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