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前天,拿到了4000元补偿款的丁女士,对上虞市消保委百官分会的工作人员过硬的工作作风心存感激。“如果没有消保部门介入,我根本找不到生产厂家,更不要说获得4000元补偿款了。”丁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3月26日上午,上虞市消保委百官分会办公室,走进一名心事重重的女子,她一见工作人员就说,“5年前购买的水管,现在发现质量有问题,你们管不管?”
这名女子就是丁女士,家住上虞市崧厦镇伟民村。5年前,丁女士在伟民村盖新房,到上虞市区一家建材店购买了一批自来水管。“共付了3000多元钱,其中自来水管1500多元。”丁女士指着一张泛黄的收款收据对工作人员说。
土建完成,自来水管埋在墙内,水电工塞住水管口子完事。去年始,丁女士开始对房子进行装潢,自来水管的质量问题暴露了出来。
入住前,丁女士打开新房的大门大吃一惊:客厅等地板浸水,一检查,竟在卫生间等发现3处漏水。“幸亏发现及时,关闭了自来水总开关,并采取除水补救,才把损失降到了最低。”据我们初步估算,直接经济损失1万余元。“丁女士称。
丁女士觉得,造成自来水管漏水应该是质量问题。她找到了5年前购买的收款收据,直奔建材店。然而,让丁女士失望的是,建材店早已不见踪影,原先的店面也已换作食品店。询问了周边的店主,都说这家建材店早已关门了。
怎么办?丁女士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来到上虞市消保委百官分会求助。该会相关人员一方面赴丁女士家进行踏看,发现水管3处漏水属实;另一方面千方百计找寻那家建材店,但最终以失望告终。
就在大家觉得山重水复疑无路时,转机出现了。工作人员反复查看收款收据,发现了水管生产厂家的电话号码。在消保部门联系下,水管生产厂家代表如约而至,他们两次赴丁女士家踏看,提出由于已过了5年,水管漏水是因质量问题,还是因施工不慎引起不得而知。但他们本着负责的态度,同意作出适当补偿。
经协调,最终丁女士获得4000元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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